-
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建议先报警解决,平台贷款先尽力偿还,您与平台是一个关系,被骗又是一个关系。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内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法院日前对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作出判决:申请人利用假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仓山区民政局未发现且颁发了结婚证,其颁证行为无效,予以撤销。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了双方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卡等身份证明后颁发了结婚证。李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结婚证。仓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桂兰提供虚假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结婚登记,仓山区民政局未审查发现并颁发了结婚证,该颁证行为错误,应予以撤销,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在适用法律、法规上错误的,可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当事人用假身份证结婚登记法院判颁证行为作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2148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答婚姻登记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对既有法律事实的确认,一桩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行为既要符合婚姻登记的形式要件,也要符合婚姻登记的实质要件,故意隐瞒自己未达法定婚龄,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事实,其行为违反婚姻法的规定,致使其婚姻关系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 第九条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
内容:但刘某对其已支付13000元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海安县人民法院缺席审理后认为:肖某与刘某在刘某尚未达到法定婚龄时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事后亦未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故双方之间形成同居关系,本案是一起因同居而引起的财产和抚育纠纷案。肖某因生育产生的住院费、抢救费、医疗费和所生小孩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是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应当由肖某与刘某共同负担。故肖某要求刘某给付小女儿抚育费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抚育费数额应当按照小女儿的实际需求、刘某的经济承受能力、当地儿童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那么谁来抚养未婚同居所生的孩子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274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答律师回复中...
-
[[原创]其他人代办、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有效吗?
内容:文/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王现辉儿子车祸身亡后,婆婆为了遗产而起诉到法院主张儿子的婚姻无效,理由是儿子当初结婚登记时一方没有到场,是通过熟人关系人领的结婚证。还有的当事人主张婚姻无效,理由是登记结婚时用的别人的身份证。诸如此类纠纷,应当如何处理,王律师认为,婚姻无效与婚姻登记瑕疵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婚姻登记是行政行为,受行政法调整,而婚姻无效是欠缺结婚实质要件的婚姻在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后果,不能以婚姻登记时的瑕疵来主张婚姻无效。不宜以婚姻登记瑕疵为由随便撤销婚姻登记。那么[[原创]其他人代办、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2065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答未婚同居一般是还需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因为合法的婚姻关系必须是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办理了结婚证之后才成立的,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在给民政部的函复(法研200281号)中亦认同了欠缺形式要件时婚姻登记的法律效力,就“婚姻当事人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不知去向法院在受理另一方提起的诉讼时调查发现失踪一方办理结婚登记时提供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均系伪造另一方因此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应如何处理”的答复意见认为“这样的婚姻为有效婚姻由法院按离婚处理,如果因行政机关的婚姻登记欠缺形式要件而撤销婚姻实属避实就虚既违背了男女双方合意缔结婚姻的意愿也罔顾了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而且依据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婚姻登记一旦被撤销就相当于宣告婚姻自始无效这会涉及到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及权分配等一系列后续问题无疑是让婚姻登记双方尤其是弱势一方为行政机关的错误“买单”。
赵金保律师
2022.06.08418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答没有,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
内容:网上已婚未婚查询是如何的网上查不到。目前民政部已初步建立中央级婚姻登记数据中心除港澳台地区之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立省级婚姻登记工作网络平台和数据中心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实现了在线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审查。省民政厅工作人员表示市民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姻状况。按照目前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需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据了解实现全国联网后民政部将积极争取推动立法改革探索打破在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限制为流动人口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便利。那么网上已婚未婚查询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2377人收看
-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但刘某对其已支付13000元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海安县人民法院缺席审理后认为:肖某与刘某在刘某尚未达到法定婚龄时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事后亦未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故双方之间形成同居关系,本案是一起因同居而引起的财产和抚育纠纷案。肖某因生育产生的住院费、抢救费、医疗费和所生小孩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是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应当由肖某与刘某共同负担。那么未婚同居所生女孩由谁抚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2104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答你好,如果第三方贷款机构对此不知情的,您不能撤销与第三方贷款机构之间的贷款合同;如果第三方知情的,您可以主张撤销
-
内容:妻子建议,为了恢复未婚的身份,让我在民政部门假意承认当初是以散步她个人隐私为手段,胁迫她领取的结婚证。我们之所以不选择“协议离婚”,是因为我们想通过“撤销婚姻的条件之一”来达到回归“未婚身份”的目的。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当事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这样往往对做出胁迫行为的一方极为不利,还有可能涉嫌犯罪。那么可以以撤销结婚登记达到“未婚的身份”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2133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答可以,只能去公安机关或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婚姻状况,但是只有派出所里的户籍资料可以查,平民是查不了的。 可以拿身份证号码到派出所去查查看。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内容: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过有效期的身份证已经不是有效证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应当依法申请换领新证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当事人所持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对于前一种情形,如当事人不符合实质要件的原因仍未消除,应撤销婚姻登记,确认为无效婚姻。因此,瑕疵证件、声明的婚姻登记的法律效力只要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重大明显过错”应当认定为有效。那么怎么处理持瑕疵身份证件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577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答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不可以撤销。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情形只有两种,一是夫妻一方是受胁迫结婚的,那么受胁迫方可以法院申请撤销婚姻;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但是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在婚后发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内容:3.时间证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2)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所以我国对于请求撤销婚姻的时间进行了一定的限制过了这个时间就推定受胁迫的一方已经与对方产生了夫妻感情丧失了撤销婚姻关系的条件。
孔孟廷律师
2022.05.27662人收看
-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未婚者需要携带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当然,想要申请未婚证明,本身自身也得符合一定的条件,要么是单身,要么是离异或者丧偶。如果已经处于婚姻持续期间,想要出去未婚证明本身也是不太可能的。未婚证明需要什么资料,如果自己实在不懂的话,完全可以向相关的部门咨询。步入婚姻的殿堂需要考虑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连准备资料的时间都没有的话,显然对自己来说也会存在着一些麻烦。未婚证明看起来是不太容易做到的一件事情,但是只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就能够达到要求。
吴梦云律师
2022.03.30510人收看
-
-
答即不属于无效婚姻也不属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申请。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申请婚姻无效时双方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属于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法院不予受理。婚姻的效力从夫妻双方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也即在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后,他们的婚姻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
内容: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什么目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行使人可以达到的目的是保护自己的权利,让自己的债权能够实现。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那么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什么目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720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答你好,一般不会得到支持。民法典第八条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内容: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4、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4)当事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李孟阳律师
2022.03.2264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被骗婚了婚姻可撤销吗不一定。婚姻登记机关有对结婚登记当事人的申请履行审查及询问当事人结婚意愿的法定职责。导致结婚登记错误原因正是骗子故意以虚假身份信息申请与原告结婚致使民政部门颁发结婚证错误。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离婚后,子女是否可与对其无抚养权一方相互继承遗产可以相互继承。婚姻诈骗如何认定呢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也就是说婚姻诈骗是违法的是会受到法律追究的行为。那么被骗婚了婚姻可撤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2151人收看
-
-
答未到婚龄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是无效婚姻,不是可撤销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内容:未按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当然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哪些人享有继承权1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内容继承财产那么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指定继承遗产的人有继承权。也就是说在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那么未婚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享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3131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答可以查出来的。一般当事人结婚登记是需要带着户口本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户口本上未婚是因为派出所没有更新信息,可以带着结婚证等相关证明去当地派出所进行信息更正。《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内容: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司法解释规定对不属于事实婚姻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如男女双方未登记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告知其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其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不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据介绍这与以往对未经登记的情况除事实婚姻外一律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处理的做法有所不同。那么未婚同居需补结婚证吗,起诉离婚前要补结婚登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140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