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的证件和材料有哪些?
导读:
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二)澳门居民身份证;(三)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那么港、澳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的证件和材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二)澳门居民身份证;(三)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关于港、澳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的证件和材料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二)澳门居民身份证;(三)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