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能划分婚前财产吗
导读: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五项,其中第一项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前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匿、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那么二婚能划分婚前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五项,其中第一项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前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匿、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关于二婚能划分婚前财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二婚能分割婚前财产吗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五项,其中第一项是一方的婚前财产。
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上述法条表明,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永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共同生活多长时间,都不会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男方:XX,男,汉族,XXX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女方:XX,女,汉族,XXX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双方于20xx年X月X日在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现有的房产为男方使用公积金购买、归属男方。
3、房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归属男方。
4、婚前双方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5、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6、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考虑到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对家庭有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补偿人民币10万。男方承诺,上述款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定付清。
7、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前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匿、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匿前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匿、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匿、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8、若男方未在20xx年12月31日前按时向女方支付前述10万元,则每逾期一日,其应向女方另行支付未履行金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直至1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为止。
9、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处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10、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XX(签名)
女方:XX(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