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收养孤儿
导读: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收养孤儿收养孤儿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那么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收养孤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收养孤儿收养孤儿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关于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收养孤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管是夫妻还是单身人士,要想收养孤儿的,还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这样才能让建立的收养关系合法。但具体来说,当事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收养孤儿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收养孤儿
收养孤儿的条件:
《民法典》(自2022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当事人在符合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收养孤儿,但此时要想收养关系合法化,则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或者进行收养公证。否则的话成立事实收养,对当事人来讲就有可能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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