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速解决问题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您的位置: 律总管 > 法律资讯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程序 > 男方首付房子在女方名下_写的双方名字

男方首付房子在女方名下_写的双方名字

2022.09.26 240人阅读
导读:要结婚的夫妻和已经结婚了夫妻, 不管出没出钱买房子,不管买房子是谁出的钱。

一,首付如果是父母提供的,那我不同意加女方名字,毕竟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基本等同于父母养老钱来买的,应该写的父母名或父母和儿子共同拥有。

二,如果首付纯属于个人支付,那是否添加由个人决定,毕竟个人赚的钱有自由支配的权利。

三,最好方式可以约定婚后双方比例,男方可以让三到五个点不用太过计较。

1、婚前加名算赠与,女方有一半所有权。

2、婚后嘛,加不加名都无所谓,不管有没有女方名字,万一离婚,房子都是归男方,但男方需要退还按揭款的一半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对价。

3、另有约定除外。

加不加名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一、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婚后共同还款,如果不加女方的名字,这个房算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一旦双方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女方可以要求分得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一半。

二、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婚后共同还款,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这个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一旦双方离婚,在分割房产时,就要按房产的市场价,减去尚未还清的贷款,剩余的价值夫妻平分,女方比不加名会多拿到一些财产。

但清官难断家务事,加名合不合理,无法用法律来衡量。如果你们的感情要靠财产来维系,那就加;如果你们夫妻感情“情比金坚”,矢志不渝、相伴一生,加与不加又有什么关系呢?

声明: 本文图片来源于“东方IC”,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公司、组织、个人未经东方IC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使用。

我是男孩家长,我觉得,第一,要么父母全款买房,子女随便住,没有处置权。第二,只要是婚后需要子女还款,必须加女方名字,并且的男方主动提出来,但是父母出的钱按权益来算,不能算借款,比如100的房子,父母出60万(60%),小两口还贷款40万,将来纠纷,买房子500万,父母拿走300万,小两口分200万

就一句话,不加最好也得加,我认识的几个男性朋友,不管是婚前自己给首付的还是婚后自己还贷的,都加了名字,不然以后每次吵架都能提到这个点,女人没安全感,不利于家庭和谐,何况如果真因为这事离了,你重新再找一个代价也不比你交首付要低,我朋友就是没加名字,每次吵架都拿这个说事,甭提多惨了,最近已经在咨询加名字的事情了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女方要求加名字,这要求合理吗?结婚的目的就是白头到老,女儿乙嫁给你,结婚了就是一家人,写上女儿的名字是合理的,房子一起还贷款,生孩子养孩子有舍不合理,结婚就谁备离婚那肯定不合理,人活着那么累,就别结婚,离婚时不合理多着呢,要结婚一辈子大事,提前考虑周到些,婚后触及感情的事就不要做了,安安分分有多好。坚持信念一辈子。个人看法。

以后我嫁女儿,你家婚前全款房我不惦记,不要加名字,但是如果是贷款,你把房子卖了,我女方出同样的钱,一起首付,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男方还觉得不可以,那真的就说明男的一点诚意都没有!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也是一个真实的离婚案例。

故事的主人公,丈夫叫柴军,妻子叫艾丽。

柴军与艾丽结婚后,购买了上海市普陀区定边路的一套房子,首付款50万元是由柴柴军出。艾丽瞒着柴军在房产证上只写了艾丽的名字,没有柴军的名字。

柴军说,这笔50万的首付款,是结婚后父母给他的。年迈的父母辛辛苦苦攒下了这50万。艾丽瞒着柴军,用欺骗的方式,将房产证上只写了艾丽自己的名字。柴军想让艾丽加上自己的名字,但是艾丽就是不同意。

那艾丽怎么说呢。艾丽说,房产证上只写她自己的名字,是因为柴军在上海还有其他房子,因为限购政策,夫妻俩再买新房,就不能写柴军的名字了,所以只能协商艾丽自己一个人的名字。艾丽也认可,这个房子是两个人婚后买的,是两个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说这个房子只属于自己一个人。

柴军向跟艾丽按出资比例分这个房子,柴军出钱出的多,所以应该占的比例大。但是艾丽不同意,认为两口子婚后买的房,应该是两个人共同的,不应该谁的比例比谁高,应该是一样的。

柴军想不通,觉得非常气愤,两个人争吵了几个月,最后还是打官司离婚了,要求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法院认为,两口子已经要离婚了,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分这个房子,而不用再加名字了。即使是分房子,房子也应该平分,而不应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因为房子是婚后买的,应该是一人一半。

【离婚法律宝】每天向你讲述一个离婚中的真实故事。

如果全款付问这个问题还比较合理,你这个问题本身就是错的,父母付首付而已,首付才多少钱100万的房子你付30万首付你以为很多吗,让女方跟你承担后面70万贷款还不想加女方名字,你觉得哪个女的会蠢到嫁给你们这种防贼的家庭,如果你说婚后你自己还,我告诉你婚后你们的财产也是共同财产,你挣的所有钱都有女方的一半,你想分的清楚,好,把你收入的一半交给女方,然后用剩下的一半自己还贷款,你的生活费各种费用都你自己负责,这样的话不加女方名字,还是可以的,还有生的孩子也要公平起见,至少一个孩子是随母姓。不加女方名字就不要让她跟着你受罪,你父母是给你买的,那就你和你父母自己解决,一点就是不要影响到女方的生活

非常合理。

表面上看,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女方却分文未出,如果加名字的的话,是女方占了便宜,但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男女结为夫妻,两个人要承担的责任是各不相同的。从男方来说,提供一个家、一个供夫妻双方居住的家,这是份内之事。

从女方来说,生育儿女、抚养儿女,这也是份内之事。

怀孕生子,是女方一人承担的,但生下来的孩子,却是夫妻双方的。在这个过程中,男方没有什么付出,却得到了孩子。

那么,为公平起见,男方提供的房子,也该与女方共有,即使离婚,也该分女方一半。那些觉得加名不公平的人,那就该让男方自己怀孕五个月,然后生一个孩子。

男方买房,女方生子,这是大自然赋予男女双方不同的责任的。如果男方因为付了首付就不想加女方的名字,那就别结婚好了,那样房子永远属于男方自己。想结婚,就得付出成本,就得承担责任。

声明:以上内容系作者结合互联网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整合,如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犯权益点击【投诉/举报】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实际个案详情可通过咨询窗口找专业律师一对一咨询。
展开原文 ↓
刘萍

刘萍律师

执业律师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

5.0分| 服务: 1175人|主任律师

律师是否解决您的需求?想要更专业的答案。

更专业
更便捷
更资深

更多 #婚姻家庭 相关法律资讯

律师普法

周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主讲嘉宾

热门普法

法律咨询问答 更多>>

李广荣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13811219541
李广荣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完整描述您遇到的问题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观点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