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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一下对方是公司还是个人,如果违反约定,可以起诉;如果涉及虚假,可能需要报警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不可以打人,会变被动,具体可以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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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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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双方所做的约定,是让玩家只负责投资入金,工作室负责操作,经过一定时间就能够获得多少收益,这是不是就很像一种保本付息承诺了,这种情况就有可能会被办案机关定性为一种非法集资行为。
02-04 07:47
交通肇事罪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5年1月7日被羁押,同年1月20日被逮捕。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顾某为全部责任。本院认为,被告人顾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顾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顾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那么交通肇事罪的辩护意见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6 10:22
现辩护人从两方面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恳请法庭予以思索: 一、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刚成犯有抢劫罪持有异议。辩护人以为方刚成所犯罪行定性为抢夺罪更为准确。根据公诉人的指控,方刚成在逃窜过程中抗拒抓捕,其行为冒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则,应当以抢劫罪清查其刑事义务。故,辩护人建议法庭在思索上述的理论情况下,对被告人方刚成能够从轻或减轻处分。
非法持有毒品罪辩护词(案例)审判长,陪审员:浙江*向光明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陈*娟的委托,现为陈*彬提出辩护意见。我国刑法确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目的是为了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故意的情况下,为更有利打击毒品犯罪行为而使用的一种补漏性罪名。涉及到本案完全相同的案情,国内有的法院确实是按照非法持有毒品罪来判决的。
01-26 10:22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由公司、企业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实践中其表现形式是极其复杂的,一般人不能准确判断是否真正构成职务侵占罪,下面本篇文章为大家分享了关于“如何为涉嫌职务侵占罪当事人做辩护?”审判长、审判员:XX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张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辩护人认为,本案指控被告人张XX构成职务侵占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被告人张XX无罪的辩护意见:一、被告人张XX于2003年5月27日的"有罪供述"不能作为本案的定罪依据。
许多刑事犯罪都有相应的辩护词,职务侵占罪的案件同样也有自己的辩护词。所谓的职务侵占罪简单的说就是利用职务之便利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下面本篇文章为大家分享了“职务侵占罪从轻处罚辩护词”的内容,欢迎阅读。职务侵占罪从轻处罚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其二, 本案被告人有自首的情节,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有以上两项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辩护人建议对其适用减轻处罚。
01-26 10:22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金融的管理秩序,又包括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那么集资诈骗罪要从哪几个方面来辩护?在集资诈骗罪中,行为人都是使用的相同方法,即给予高额回报来骗取集资款,但编造的能够创造高额回报的项目却五花八门等等。
案情简述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陶某于2011年11月至12月期间,利用在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任财务的工作便利,私自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后该5份发票被五家公司抵扣,而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上述公司均无业务往来,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人民币39万元。而后于2013年8月22日,被告人陶某经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在省市被公安人员抓获。一审判决被告人陶辉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处十年有期徒刑。那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辩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柏某某、柏XX、柏某等人涉嫌妨害公务一案,虹信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柏某某的委托,指派我(张中各)担任被告人柏某某的辩护人。而且经补充侦查,证实了柏某某确实是买了第二天的飞机票。柏某某拉开扭打在一起的民警朱X,其主观上只是不希望朱X受到更大的伤害,不让事情闹大,而不是阻碍其执行职务。柏某某拿走治保会队员手中的铁水管,其主观上认为警察用铁管打人是不合法的行为而阻止,亦不是为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而进行的暴力行为。因此必须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柏某某主观上没有阻止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故意,他就不应构成妨害公务罪。那么妨害公务罪的辩护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安华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本案而言,根据法庭调查,可以准确地确定:警察XXX的头被打伤,伤情较重,其他的四名警察只是受到威胁性语言和类似暴力的推拉行为及轻微的暴力侵害,构成轻微伤。而且被告人XXX在事发时未满18周岁,还属于未成年人,辩护人认为应该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处理。那么妨害公务罪辩护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无罪辩护词[案情简介]2001年10月14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方某某在四合乡耿村村大耿村孙长喜院外因收蛇一事与吕土木发生争执,被告人将吕装蛇的袋子朝地下砸了两下,后又一拳击中吕的面部致吕仰面倒地而昏迷不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4时许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吕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但辩护人又认为,根据案件事实,依照法律规定,本案属意外事件,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应宣告无罪。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系一起典型的意外事件,被告人依法不构成犯罪。那么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无罪辩护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0 17:03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重大贿赂犯罪的共同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01-10 17:03
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综上,刑事辩护权系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的一项法定权利,与罪行是否严重无关。当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犯罪嫌疑人可以行使刑事辩护权,同时被告也可以委托律师委托为其辩护,特定情况下,法院应当为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律师。因刑事辩护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犯罪嫌疑人及时聘请专业的律师为其辩护,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01-10 17:03
有效的刑事辩护根据全国人大制定的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的八个刑法修正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配套出台的五个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及补充规定,我国刑法罪名已达452个,作为辩护就是要为涉嫌这些罪名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和法律帮助。
合同诈骗,直接使他方当事人的财产减少,侵害了他方当事人的所有权,同时,合同诈骗对于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秩序和竞争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妨害。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辩护的法律问题,合同诈骗罪中实际履行行为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