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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一下对方是公司还是个人,如果违反约定,可以起诉;如果涉及虚假,可能需要报警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不可以打人,会变被动,具体可以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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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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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05-10 15:09
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袒护亲友、挟私报复、贪利图财等,但是不同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您好,如果双方所做的约定,是让玩家只负责投资入金,工作室负责操作,经过一定时间就能够获得多少收益,这是不是就很像一种保本付息承诺了,这种情况就有可能会被办案机关定性为一种非法集资行为。
02-07 09:35
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辩护工作内容和法律依据是什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的具体工作办法1、及时、主动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主动提出工作配合的意愿,征求办案人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之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是对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行使取证及申请取证权的法律依据。那么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辩护工作内容和法律依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根据故意伤害致受害人的伤亡程度,可以分为故意伤害轻伤量刑、故意伤害重伤量刑和故意伤害致死的量刑,伤害程度越高,量刑越重,那么故意伤害罪做辩护有哪些技巧?(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的确定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01-26 10:22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那么故意伤害导致他人死亡要怎么做辩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辩护词——案例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博论律师事务所接受xxx先生的委托,指派本所郝兴利律师担任被告人王xx的辩护人。其次,本案中,被害人对其死亡具有过错。辩护人认为,被害人与被告人的母亲和妻子的厮打行为直接导致被告人产生犯意,被害人具有过错。从被告人的多次讯问笔录以及当庭自愿认罪,可以看出,被告人对故意伤害的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应当认定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
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以及指定辩护是否可以拒绝,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到本站咨询。
01-19 17:13
公诉机关指控,赵某在担任市代理镇长、镇长,楚雄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1135000元。其中包括多名行贿人赠送的现金、购物卡、房屋装修款等多种形式的贿赂。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于2014年1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本案经本所辩护后,法院采纳了赵某构成自首以及部分受贿事实不成立的观点,最终以判处赵某十二年有期徒刑。那么原楚雄市市长赵某受贿案——经本所律师辩护获判有期徒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9 17:13
被告人沈某、陆某因涉嫌,均于2009年9月7日被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刑事拘留,2009年10月12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本案由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沈某、陆某涉嫌职务,与2009年11月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9年11月3日已告知被告人沈某、陆某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沈某、陆某,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认为,被告人沈某、陆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职务侵占罪辩护】沈某、陆某职务侵占罪成功辩护从轻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9 17:13
受贿侦查阶段辩护词的书写格式是什么(一)标题。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那么受贿侦查阶段辩护词的书写格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四条一、概念和构成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交通事故索赔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那么交通事故索赔辩护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15 17:20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往往都会委托他人来进行辩护,而一般刑事辩护人都是指专业的律师。那么,你知道这些刑事辩护人都有哪些权利吗?大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文章,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11-10 18:15
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这就是刑事辩护。那么刑事辩护的技巧是什么?刑事
11-09 18:19
作为大陆法国家的德国和俄国都是以国家司法机关为主体出发来看待取保候审制度,因为在大陆法国家,取保制度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形式,这些国家刑事诉讼程序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司法机关始终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这是它们的本质特点。今天为大家介绍刑事辩护法律知识之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