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916 | 好评:539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174 | 好评:454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28 | 好评:329
严选律师
段建国律师,男,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民族:汉;电话:13501131448;执业证号:11101198710150208;目前就任于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段建国律师擅长立遗嘱、继承、起诉离婚、债权债务等领域。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严选律师
黄东洁律师,女,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民族:汉;电话:13911759148;执业证号:11101201611734254;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黄东洁律师擅长房屋买卖纠纷、房屋继承纠纷等领域。
北京元甲律师事务所
12-18 21:12
12-11 21:02
12-09 18:03
12-07 18:52
11-30 19:48
11-29 18:36
11-29 18:16
11-29 16:11
11-24 21:20
11-22 14:27
11-14 18:55
11-14 09:16
11-11 18:11
09-22 14:01
09-05 10: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满18周岁。除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只要超出18周岁,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都没有法定支付义务了。
《民法典》规定,离婚案件中的证据包括证明双方有合法婚姻的证据,如结婚证。因为婚姻无效不能离婚,只能由人民法院宣布无效。还应该有证据表明双方的关系已经破裂。
《民法典》规定,男人应该打人离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婚姻中的一方可以报警,然后提起离婚诉讼,并将报警证明、证人证言和伤害验证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提交法院。
《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的彩礼应当退还。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付款、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
两个孩子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双方同意终止婚姻关系的意义;2。儿童监护权的所有权、儿童监护费的金额及其交付方式;3。共同财产的分割;4。共同债权和债务的享有和承担;5。不行使探望权和协助另一方的义务。
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手续: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费用:税类: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费用类:登记费80.00元。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
02-11 18:51
子女探视权一般一个月几次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那么子女探视权一般一个月几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1 18:46
婚前按揭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处理呢从按揭购房的法律关系来看,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三方两个法律关系,即购房方与出卖方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购买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如果婚前按揭房产由一方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的原则,该房产应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回答是否定的,既然房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就应该判归一方所有。笔者认为,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银行贷款,可以理解为是用婚后夫妻共有的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因此,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那么婚前按揭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处理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1 05:43
但出现遗嘱继承人死亡;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等情节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那么有遗嘱就能否定法定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0 19:31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那么电子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院具体分割财产并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中原先的约定来判而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财产的性质来分割。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债权债务和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于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属于人身关系的性质因而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即法律不会禁止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那么法院诉讼会按照离婚协议内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若婚前就保单有财产公证的话则按照约定执行。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那么离婚案件中保单如何认定和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孩子非亲生情况下男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发生在两种情况下一是发现孩子非亲生从而提起离婚诉讼之时基于配偶另一方违反忠实义务甚至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的理由以及将他人子女当成自己子女抚的情感付出和伤害另一种是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从而提出要求返还抚养费以及赔偿损失。虽然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导致离婚的原因中只明确重婚同居为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但现实中一次婚外性行为也可能导致非婚生子女的出生但从目前的审判实践来看在一方无法证明对方同居重婚的情况下对配偶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女的法院通常会支持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那么小孩不是亲生的可以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财产数额较大时可另行制定财产分割协议书在财产分割协议中可以详细的约定财产的名称房产股票股份存款车辆数量价值归属等需要办理过户的约定过户的时间地点逾期办理的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条款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载明生效条款和财产方面的违约责任条款特别声明条款四进行公证或双方委托律师见证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主要是涉及到财产分割部门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等涉及身份的部分一般不属于公证的范畴。五签好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到法院办理诉前调解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之后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协议离婚后可以重新分配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1 05:03
诉讼离婚调解书效力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规定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或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这是法院调解书在实体法上的效力。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同法院生效判决书一样不同的是当事人丧失了上诉权。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在调解书送达前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前还允许双方当事人反悔。依照法律规定若调解书有给付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又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那么诉讼离婚调解书效力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20:12
婚约财产纠纷主要是彩礼返还问题。在实践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即双方已同居多年的,男方要解除同居关系,以未办理结婚手续为由,要求返还彩礼,此时若女方已将所收彩礼用于同居后共同生活的,也可减少返还数目或不予返还。由上我们可以知道,彩礼是否返还,一般可以根据是否进行了婚姻登记进行判断,未登记结婚的,彩礼一般可退;进行登记结婚的,彩礼一般不可退。那么未登记结婚是否要退还彩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2 23:15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而在被收养人尚未成年之前,收养人不得解除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不过要是收养人与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话,则属于例外情况。那么收养小孩要提交什么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有关的产权证明;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那么婚前财产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4 11:07
一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有多久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民法典规定的诉讼离婚条件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有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本条第一款是对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应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如何解决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从男女登记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这一特定期间内夫妻所得的财产。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是违法行为的客观表现。一方实施上述行为,就是要将本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部分财产据为己有。那么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或伪造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22 16:42
关于门面房拆迁怎么赔偿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