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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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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纠纷律师流程
婚姻家庭纠纷律师流程
内容:一、离婚为什么要选婚姻家庭纠纷律师1)离婚婚姻律师会帮助当事人准备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如果无法达成和解或调解,律师会代表当事人提起诉讼,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并出庭参加庭审,4)在诉讼过程中,律师会及时向当事人汇报案件的进展和法律风险,帮助当事人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律师还会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以便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和策略,5)如果案件得到了解决,律师会协助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或其他相关手续,律师会帮助当事人准备离婚证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件,并协助当事人办理财产过户、抚养权过户等手续。
图木舒克2023.09.06347人收看 -
宋官骐|元甲律所
2023/4/27 13:41:03
第一:咨询不收费, 第二:解答不收费! 即使你不找我办理 我也愿意和你聊聊 至少不会让您在选择的路上走弯路。 成交只是开始,服务永无止境。 -
答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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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破坏婚姻家庭行为
什么是破坏婚姻家庭行为
内容:3、侵害家庭成员间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如拒不履行赡养、抚养、扶养义务;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
图木舒克2022.03.23581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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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内容:按规定,为解除同居关系赠与对方的财产,交付后不能要求返还,起诉至法院也会不予支持。不过,因为擅自支付分手费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所以夫妻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并且法院也会依法受理诉讼。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等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图木舒克2022.04.114742人收看 -
答你好,你想具体的约定夫妻间的什么,财产,房产,还是车子还是什么,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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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可以增加抚养费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可以增加抚养费
内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图木舒克2022.04.07469人收看 -
姚平
2022/11/24 12:10:22
【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答你好,可以咨询,你可以详细叙述一下或者打电话咨询我们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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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图木舒克2022.04.07891人收看 -
答你好,建议与你的老打好好谈一谈,也可以留存好相关证据材料,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有忠诚义务,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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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内容: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图木舒克2022.04.0713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
2022/11/28 11:41:13
🚩元甲第3364面锦旗🚩 【从受伤到获得赔偿,仅1个月时间】 🎖交通事故受伤,司机联系不上,因无处维权而找到元甲律所。 🎖元甲律师调查取证,找到被告诉至法院积极调解,获得全额赔偿。 🎖为了表示感谢,特送来锦旗一面[玫瑰] -
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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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内容:定婚后,男方就要给付女方一定数量的金钱和其他物品,这就是通常所指的彩礼。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都清楚该财物就是为订立婚约而给付的彩礼。如果彩礼的数额明显超出当地风俗习惯,而且明显超出给付方的支付能力,就应当认定为借婚姻索要财物行为,其实质就不再属于彩礼性质。
图木舒克2022.04.12563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
2022/12/2 17:02:27
刘女士去年九月入职北京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入职十多天便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还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需要单位出具劳动合同、误工证明等材料,单位拒不配合,多次沟通无果后,单位将其从所有群聊中请出。审理过程中单位坚称刘女士为“临时工”,双方只是劳务关系,因入职时间并不长,元甲律师靠不算充分的证据帮其成功确认上了劳动关系。 -
婚姻家庭案件 法院诉讼费该如何交纳
婚姻家庭案件 法院诉讼费该如何交纳
内容:法院诉讼费该如何交纳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那么婚姻家庭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图木舒克2022.02.11643人收看 -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咨询,北京婚姻律师咨询处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咨询,北京婚姻律师咨询处
内容:无论是一般性的婚姻家庭纠纷,还是涉及房产、财产分割等复杂问题,我们的律师都能够迅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2、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面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律师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专业、合理的法律建议,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咨询1、情感调解与法律咨询:律师在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时,首先会进行情感调解,帮助双方理性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北京元甲婚姻家庭律师团队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实力,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图木舒克2024.01.02184人收看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子女抚养费怎么确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子女抚养费怎么确定
内容: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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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9 15:16:04
分家析产继承纠纷对于没有房本的房产以及区位补偿款如何分割?不是被拆迁安置人口,同时也不是宅基地登记时的在册人口,拆迁的利益就完全没有吗,最终还得参照其他的情况来定,并且不同的法院会出现不一样的判决。 -
婚姻家庭知识_您应该知道的婚姻常识
婚姻家庭知识_您应该知道的婚姻常识
内容:6、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3.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图木舒克2022.05.268246人收看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子女姓氏变更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子女姓氏变更有哪些规定
内容: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对于8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图木舒克2022.04.07435人收看 -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有哪些规定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有哪些规定
内容:《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作了如下规定:“第四十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第四十一条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第四十二条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四十三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第四十四条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那么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图木舒克2022.02.14561人收看 -
王熙
2022/11/24 17:20:21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