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有权实施行政处罚吗?
有的。教育局属于行政机构,具有行政处罚权并有权辞退或者处分教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2、项、第3、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的。教育局属于行政机构,具有行政处罚权并有权辞退或者处分教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2、项、第3、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第二十二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那么如何严厉打击对妇女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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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05年5月31日,李某以二医院医疗过错导致姚某性功能丧失,侵害配偶性权利,诉请法院判决二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2万元。二医院辩称,尽管其在治疗姚某时存在过错,但并没有对李某实施任何侵害,李某不是医疗事故的直接受害人,不能以其健康权受侵害为由主张精神抚慰赔偿,况且,李某未举证证明其遭受损害的程度,赔偿数额也不能计算,故请求法院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综上,李某请求二医院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应予支持。本案明确了人身损害导致性功能丧失的,其配偶有权直接提起诉讼,就健康权受到的损害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配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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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怎样严厉打击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中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家庭暴力有以下特点社会容忍度高,许多人认为父母打孩子是正常的教育方式。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中,很少被外人知晓。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并与施暴者存在紧密的亲情、经济联系,一般不愿意公开。一般来说,家庭暴力从第一次发生后便往往持续发生。家庭暴力的后果有轻有重,危害程度不一。那么如何严厉打击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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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哪些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那么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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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家庭暴力怎么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在家庭暴力发生时您应该及时报警进行验伤以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何能证明对方向您实施了家庭暴力这是因家庭暴力离婚官司输赢的关键部分所以收集证据是难点也是重点要想离婚必须先收集好家庭暴力离婚的证据。那么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能申请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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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关于什么情况下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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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婚姻家庭关系的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都会存在一些过错行为。但是,只有当一方存在法定的这些重大过错行为的,才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的情形。修改后的婚姻法将其纳入民事侵权赔偿救济范畴,是一大完善。首先,认为此处的“同居”包括“通奸”依法无据。也就是说,除了没有“以夫妻名义”外,与事实上的重婚几乎没有区别。即使象法国、意大利等国家,虽然仍承认通奸违反法律规定之义务,但是也已没有了受害方有权因对方的“通奸”而请求赔偿的规定。如,夫妻一方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得请求损害赔偿。那么夫妻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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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内实施家庭暴力能否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婚内实施家庭暴力可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家庭暴力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因此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即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那么婚内实施家庭暴力能否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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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修正后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过错赔偿原则。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110干警赶到现场后,将众人疏散,纠纷得以平息。事后,小易向法院起诉与大-林离婚,并举出当晚捉奸在床的证据,要求大-林赔偿其精神损害费2万元。因本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小易的赔偿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在第一种情况重婚中,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形成事实婚姻的。那么有哪些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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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哪些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婚姻家庭有哪些禁止性规定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那么有哪些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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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单位是否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第四十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第四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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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情形尚未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理由。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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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合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对于《民法典》规定的离婚过错方损害赔偿制度,应把握以下几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不包括对其婚姻关系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能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单独对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无过错方也不能获得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那么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的情形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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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尽管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但在离婚协议中张-倩并没有明确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其起诉的时候也没有超过一年的除斥期,张-倩的诉讼请求予以部分支持。遂依法判决陈-东赔偿张-倩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第46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本案中,张-倩在离婚协议中并没有明确放弃精神损害请求权,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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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同时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并对严厉打击对妇女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做了更严格的制度安排。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二是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五是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那么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严厉打击对妇女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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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判决离婚时依据什么?双方感情已破裂,实践中有哪些: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6.因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 满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诉提起离婚诉讼的。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酒驾最新标准 2024年3月起实施! 有什么变化?一起来看看 01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02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03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新检验标准明年3月起实施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