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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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债务可以概括转移,债权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务转移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则该转让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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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法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法吗
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又包括意定概括转移和法定概括转移两种,意定概括转移即是规定的当事人之间民事行为而产生的,而法定概括转移是《民法典》第511条规定的,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那么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7106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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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订立转移债权债务三方协议的内容有: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转移的债权债务的份额;转移的时间、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法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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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如何概括转移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如何概括转移
内容:债权债务的概括,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对于其转移就是两者合并一起转移给他人,那么,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如何概括转移?债务转移后担保人是否还承担?接下来就由大律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冯清琴律师2021.12.0780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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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具体指的是当事人将其在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其合同地位的行为。且债权转移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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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形式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形式有哪些
内容: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有哪些形式一、合同承受所谓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对这个内容,估计很多人并不清楚,但这在这种转移行为在实践中运用得越来越广泛。为了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在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中,减少风险的产生。那么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形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771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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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要怎么概括转移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要怎么概括转移
内容: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那么债权债务要怎么概括转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169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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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能否概括转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能否概括转移
内容: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那么债权债务能否概括转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763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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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务转移中债权人同意的效力如下:若债务转移经债权人同意的即可依法生效,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在原合同中的地位承担原合同债务,原债务人不再承担原合同中的责任。债权人的同意方式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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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权债务转让中关于概括转移有哪些情况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债权债务转让中关于概括转移有哪些情况
内容:在债权债务转让中关于概括转移有哪些情况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又包括意定概括转移和法定概括转移两种,意定概括转移即是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是基于当事人之间民事行为而产生的,而法定概括转移是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为了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在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中,您有必要咨询相关律师,减少风险的产生。那么在债权债务转让中关于概括转移有哪些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722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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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务转移引发的纠纷债权人要维权的,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债务转移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没有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则该转移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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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生效条件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生效条件
内容: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那么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生效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一、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生效条
李孟阳律师2021.11.0822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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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转移债权债务的要求是:如果转让的是债权,则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转让的是债务,则需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通知债务人或者获得债权人同意的形式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等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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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生效条件有哪些1.要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2.该合同应为双务合同;3.应原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意思表示;4.应经原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债权债务如何概括转移1.意定概括转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那么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生效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749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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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是主债权转移,担保人还需要在原来的担保范围内负有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其约定。如果是主债务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未经担保人的同意的,则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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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陈宗琼律师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的处理一、适用的法律: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合同法》第79条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该条所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那么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775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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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债务同时转移的形式主要有:1、合同承受,即一方当事人经对方同意后,将自己全部的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2、企业合并,即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企业承继全部的债权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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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个人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条件有哪些1、合同承受。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那么个人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762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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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转移债权债务的生效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2、该合同应为双务合同;3、债权转让,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的;4、债务转移,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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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内容: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把某一特定的或者全部债权债务转移给第三人,而不是只转让权利或者义务。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生效条件1.要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2.该合同应为双务合同;3.应原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意思表示;4.应经原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那么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734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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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概括承受有哪几种情形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概括承受有哪几种情形
内容:在债权债务概括承受的情况下,债权债务的承受人完全取代原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依附于原当事人的全部权利义务,均转移于承受人,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债的概括承受也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行为而发生,称为意定的概括承受,例如企业兼并行为。债的概括承受,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合同承受合同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移转给该第三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由该第三人承受合同地位,全部或部分地承受。通知到达相对人或公告期满时,原债权债务即移转于合并的新企业,该企业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享有债权并承担债务。那么债权债务概括承受有哪几种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99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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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如果债务人是为了逃避债务放弃其债权或者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债务,则债权人可以行使其撤销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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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以及生效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以及生效条件
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又包括意定概括转移和法定概括转移两种,意定概括转移即是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是基于当事人之间民事行为而产生的,而法定概括转移是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的处理一、适用的法律:1、《合同法》第81条和第86条规定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从随主原则,概括转让亦受其约束。那么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以及生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949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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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转移和债务承担区别在哪?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转移和债务承担区别在哪?
内容: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和债务承担区别在哪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生效条件:1、要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2、该合同应为双务合同;3、应原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意思表示;4、应经原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那么债权债务转移和债务承担区别在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979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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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有什么形式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有什么形式
内容: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有什么形式一、合同承受所谓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对这个内容,估计很多人并不清楚,但这在这种转移行为在实践中运用得越来越广泛。为了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在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中,减少风险的产生。那么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有什么形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759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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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 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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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 446评论 -
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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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97评论 -
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保证诉讼文书能够得以落实的一种制度。债权人提出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可以限制债务人以转移、隐匿等方式缩减财产,导致危及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方还需要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申请会被法院驳回。当事人没有提出的,法院认为有必要也可以直接裁定进行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做好以下手续: 1.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2.提供需要保全的财产线索; 3.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或者找保险公司出具保函。 开保函是目前使用最多的财产保全的方式。
郭铭芝 52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