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买卖双证没办下来的商品房吗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已做预售登记后,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档案。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是: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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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商品房买卖纠纷时根据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交由房屋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买卖合同是指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确定为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吗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可以推定不属于。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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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商品房买卖担保借贷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及效力如何认定对于以商品房买卖担保借贷合同的案件性质及效力的认定,司法实践中应当采用审慎的态度。《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商品房买卖担保借贷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及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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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一些地方房产交易中,贷款银行会在审查购房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才会发放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程序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程序是什么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该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在网上提交。买卖合同登记表的格式与目前使用的登记表相同。开发公司可凭盖章后的登记表及已经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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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购房流程之合同范本,买房进行到合同签订的时候,需要一份完整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那么购房流程: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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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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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几大注意事项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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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当商品房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若需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只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已设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由此可见,只要该商品房已经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算已经被抵押出去,仍然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如果购房者买到这样的房子,只需让开发商去银行解除抵押即可。那么已抵押的商品房是否可以买卖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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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借贷款双方可以有条件转化为购房款。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售房一方并未准备实际交付房屋,而购房一方亦不关心取得所购房屋产权。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方主张名为房屋买卖合同实为民间借贷的,在没有充分证据证实当事人之间存在隐藏法律关系而且隐藏法律关系真实存在并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情况下,不宜简单仅以交易习惯为由否定房屋买卖法律关系而认定为借贷法律关系。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那么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商品房买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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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的,应当按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来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双方可协商要求违约的一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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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商品房买卖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法律主观:商品房违约金 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 损失赔偿额 的计算方法,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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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签订前要注意申请楼盘情况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认真审核开发商的销售许可文件。签约时商品房买卖合同要看清《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购房者不能不慎重看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注意以下问题: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最好注明如申请不到银行按揭时订金等预付付款的处理办法。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如果购房者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仍不够详细,可以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把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内容规定在补充协议中。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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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认购书的性质问题,依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认购书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同时,在认购书中应明确所交的认购金是“定金”还是“订金”,定金在不买房时会丧失,开发商毁约时须双倍退还,而订金在不买房时可以要求退还,买房时直接冲抵购房款。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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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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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可见,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作为法院,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实践中,应该围绕上述法律规定所列举的情形来审查主张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从而确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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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经过多次对账、谈判、以诉促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要账要遵循规律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通过熟人介绍给对方供货,但货款迟迟要不回来!由于未签订合同,对方不承认买卖合同关系!是非自有公论,公道自在人心,天用律师收集有力证据,还当事人一个公道,成功要回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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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因为买卖苗木、草坪产生的纠纷,委托人一直幻想对方会主动给钱,无奈幻想终究为幻想😅 委托人下定决心让律师帮助他时,提了一个需求:“必须一定性要回”,今天,我们团队终于可以无比自豪的说不负重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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