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监会发布新规》,第五百百胜園五十三条《第三方金融管理综合监督管理法

2022.05.05 05: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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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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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使用和占有权,有权依法建造附属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八条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八条

    内容: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本条即属于法定特有财产的规定。特有财产制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限制和补充。特有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别保留的个人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夫妻双方对各自的特有财产,享有独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他人不得干涉。目前,世界上许多设有共同财产制的国家和地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加以限制,明确规定了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在婚姻期间,由继承、赠与或遗赠而取得的财产,为各自所有的财产。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八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81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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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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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法规规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法规规定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这种法律的设置主要就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能够有效的维护收养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由此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定。我国的收养法是在1991年12月29日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通过的,到了1998年10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会议中又进行了相关的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主要就是为了保证合法的收养关系,在收养的过程中,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让他们获得更有利的成长环境,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且应该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在不违背社会公德的情况下展开的。

    陈宗琼律师
    2022.03.2941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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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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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下列处罚种类: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3、行政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4、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具体内容是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具体内容是什么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具体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公民处理继承问题的准则是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继承案件的依据。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具体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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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74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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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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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机动车主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致时的侵权责任是什么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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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民法典机动车主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致时的侵权责任是什么

    内容:民法典机动车主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致时的侵权责任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零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零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民法典机动车主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致时的侵权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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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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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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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号)《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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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号)《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号)《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于一九九四年一月十二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第三条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四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第七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号)《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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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138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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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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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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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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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46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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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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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内容:8、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34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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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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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耕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用途。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什么内容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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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什么内容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什么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第七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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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28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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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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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属于哪个部门管理_机动车登记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机动车属于哪个部门管理_机动车登记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内容: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登记工作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第十二条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检验车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建立机动车档案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李楠楠律师
    2022.05.08365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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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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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管理费怎么写合同(提取管理费申请怎么写)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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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提取管理费怎么写合同(提取管理费申请怎么写)

    内容:一、房屋管理(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物业委托合同范文2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翁玉素律师
    2024.01.0931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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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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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的处罚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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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的处罚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那么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的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014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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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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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的管理办法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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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的管理办法有哪些

    内容: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的管理办法有哪些为规范长韶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的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方便施工保护沿线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湖南省林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长韶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那么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的管理办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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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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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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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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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劳动合同

    内容: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我国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规程是指: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竣工验收后依法移交城建档案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条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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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931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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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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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购销合同没有履行管理人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民法典购销合同没有履行管理人怎么办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那么民法典购销合同没有履行管理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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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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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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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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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青海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

    内容: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六条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牧民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照城镇居民的征收标准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方已被征收的,另一方不再征收。第九条未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或未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的,当事人有权索要有效票据或拒绝缴纳。那么青海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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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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