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法律上是否有废弃房一说,如果有请问废弃房定义的条件是什么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法律上,债权是指一方(债权人)依法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债务则是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当双方都具有债权和债务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将两者相抵消,这就是所谓的债权债务抵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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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民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或者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并且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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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请问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那么请问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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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单位犯罪成立条件包括哪些内容1、法律主观:单位犯罪四个构成要件是: 犯罪主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犯罪必须具备怎样的条件法律主观:单位犯罪的构成条件如下: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4、法律主观:单位犯罪的构成条件如下: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2、法律主观:单位犯罪的构成条件如下: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律主观:单位犯罪成立的条件有:主体要件:要求单位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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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目前间接协议离婚制度只在斯堪地纳维亚个别国家得到承认。严格来讲间接协议离婚不能成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种类因为协议离婚的本质要件是当事人对离婚问题的合意除此之外不应再有其他实质性限制而间接协议离婚制度无疑是把先行别居当作了承认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不符合协议离婚的特征。二协议离婚要满足的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观上确实是自愿。3协议离婚时还必须对子女问题作出适当处理。4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那么请问什么是间接协议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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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除了以上的条件,合同债务移转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操作方法,确保债权的有效转让,合同债务移转是指当债权人将自己的债权向他人转让时,债权人将债权部分或全部的权利转让给他人,债权人在进行债权移转时,需仔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通常,债权人需要书面通知债务人和其他相关方,明确表明债权已经转让给某个特定的受让人,以下是几个重要的条件:1. 合同约定:债务移转首先要根据原债权合同的约定来进行,3. 能力和条件:债权人应具备转让债权的能力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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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目前,间接协议离婚制度只在斯堪地纳维亚个别国家得到承认。严格来讲,间接协议离婚不能成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种类,因为协议离婚的本质要件是当事人对离婚问题的合意,除此之外不应再有其他实质性限制,而间接协议离婚制度无疑是把先行别居当作了承认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不符合协议离婚的特征。双方自愿离婚,强调的是双方各自的离婚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协议离婚时还要求在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离婚后一方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给予的经济帮助,对共同债务的清偿问题达成协议。那么请问什么是间接合同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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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已签认购书但没签购房合同,如反悔不买要承担违约金吗1、法律分析:签了房屋认购书最终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赔付定金双倍,认购书签了,合同没签,可以退款吗1、买房子签了认购协议书,交了定金,没有签购房合同,我认为这样你反悔了,定金是不能退的,定金也就是预订,你已经说定了,你反悔了,定金是不会退的,所以说在买房的时候你一定要想好再签购房合同,再交定金,请问购房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但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回定金吗...因此,购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购房者想要回购房定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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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网友提问你好请问夫妻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应具备双方是合法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真实意思表示对财产等事项达成一致自愿共同办理离婚手续等条件。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四申请登记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五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那么协议离婚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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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过,使用公积金贷款来购买二手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用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绝对不可以是小产权房,只能是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2、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支付一定的首付款,一般为房屋总价的30%;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过65岁;4、用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房龄超过15年的,房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那么请问二手房是否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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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请问我国关于对成立一个经营对外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条件是哪些?第六条规定,申请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并征得同级公安机关同意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答复。新设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前,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查批准并抄送公安部后,向该机构颁发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那么设外派劳务公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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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主观:起诉离婚应当具备如下相关条件:原告必须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婚姻一方当事人,法律主观:起诉离婚应当具备如下相关条件:原告必须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婚姻一方当事人,3、法律主观:起诉离婚应当具备如下相关条件:原告必须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婚姻一方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条件1、法律主观:起诉离婚应当具备如下相关条件:原告必须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婚姻一方当事人,什么条件可以起诉离婚1、法律主观:起诉离婚应当具备如下相关条件:原告必须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婚姻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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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劳务公司需要什么资质1、所需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注册劳务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制度,采用公司组织形式,并办理行政许可证件,劳务分包资质要求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谁知道注册劳务公司需要那些条件和手续1、劳务派遣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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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效合同应符合哪些条件案例:市外贸公司每年与外单位签订几十份合同,由于不懂合同法,缺少经验,盲目订约,故所签合同中存在不少问题,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酿成纠纷。请问,签订合同应注意哪些原则?因此,签约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事,把合同订的合法、可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此外,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那么有效合同应符合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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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可见,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不是说如果你提出离婚要求,如果法院满足了你的诉讼请求,你就应当在财产上让步,即少判给你一些财产,这是错误的理解,一、单方面提出离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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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