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2021.12.01 06: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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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滁州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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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延期如何申请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延期如何申请

    内容: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六、被答辩人主张按照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没有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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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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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工伤保险怎么弄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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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单位工伤保险怎么弄

    内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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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7337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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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五五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交通事故五五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

    内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那么交通事故五五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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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931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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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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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

    内容:4、法律问题分析: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主观: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既不是受伤日开始计算也不是诉讼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认定时效从受伤之日起算,与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5、因为工伤认定引起的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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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24105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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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的想法没有法律依据,是不会得到劳动仲裁支持的。你们所购买的商业保险依法属于补充保险的范畴,我国劳动法律是提倡用人单位在社保之外为职工再购买补充性的商业保险的。工伤保险是法定的,不可能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替代或转移。只要是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费用主要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而不是公司。团体保险依法受益人只能是员工或员工亲属,不存在把保险公司理赔款“归还”公司之说,这是保险法规所约束的。如果你们购买商业团体险的目的是为了转移风险,那显然是思路出了问题。
  • 单位只给缴纳了工伤保险怎么办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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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单位只给缴纳了工伤保险怎么办

    内容:单位只给缴工伤保险是违反劳动法。当事人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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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495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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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赔付后是否仍需支付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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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工伤保险赔付后是否仍需支付误工费

    内容: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申报。那么工伤保险赔付后是否仍需支付误工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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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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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重症监护室给报吗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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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工伤保险重症监护室给报吗

    内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前费用单位承担,认定后费用工伤保险报销。那么工伤保险重症监护室给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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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基金的代位追偿权是什么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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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工伤保险基金的代位追偿权是什么

    内容:代位追偿权是法律赋予工伤保险基金的权利。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工伤保险基金在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后,依法取得向实际侵权责任人进行追偿的权利。个人已经从第三人或者用人单位处获得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或者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主动将先行支付金额中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部分或者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退还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向第三人或者用人单位追偿。那么工伤保险基金的代位追偿权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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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下班酒驾出车祸可以列入工伤保险范围吗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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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上下班酒驾出车祸可以列入工伤保险范围吗

    内容:上下班酒驾出车祸可以列入工伤保险范围吗职工发生车祸后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且该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是机动车事故的可按规定认定为工伤如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注明驾车司机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或其他有效证明注明职工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的则不予认定为工伤。4即使已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在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存档的人员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自诊断之日起一年内个人也可以按规定到工伤保险参保地或原单位生产经营地或原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手续。那么上下班酒驾出车祸可以列入工伤保险范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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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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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怎么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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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怎么算

    内容: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怎么算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a、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b、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a、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b、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c、子女未满18周岁的;d、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e、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f、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那么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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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67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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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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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内容: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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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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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应如何结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应如何结算

    内容:2、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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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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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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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内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1.达到伤残等级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影响被保险人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待遇。那么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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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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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交通事故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若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在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形下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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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

    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可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包括:误区2: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每个月也要按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误区4: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随时向社保局报工伤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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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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