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是一个户口本一个宅基地吗?

2021.12.03 07: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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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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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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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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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户口赖着不迁走怎么办?离了婚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离婚后户口赖着不迁走怎么办?离了婚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内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户口迁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户口迁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解决离婚后户口迁移问题的方法如下:1. 协商解决:离婚后,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户口迁移的事项,如时间、地点等,2. 起诉诉讼:如果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户口迁移,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8条的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户口迁移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8条的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户口迁移的事项。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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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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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户一户一宅如何认定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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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农户一户一宅如何认定

    内容:当然,对于符合分户条件的,将“一户”依法分为“两户”,也是解决“一户多宅”问题的另一个重要方式。所以一户多宅合法就不会强拆若不合法不一定会拆除但不为您所有违法用地有拆除的可能。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其中“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那么农户一户一宅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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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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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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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户一宅女儿是否能分宅基地,要区分造成多宅现象的原因,进行区别对待。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女儿已经出嫁,并且在其他地方已经取得宅基地的,不满足一户一宅的制度原则,一般不可以分宅基地。另外独生子女一般是不能进行分户,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有房产证没迁户口,孩子能入学吗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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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有房产证没迁户口,孩子能入学吗

    内容:通过以上案例分析,可以发现有房产证没迁户口的情况下,孩子能否入学取决于各地区、各学校的具体招生政策和要求,虽然他的户口不在该房产中,但他的孩子在该城市上学时,学校根据陈先生的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意其孩子在居住地入学,在孩子入学时,学校根据张女士的房产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允许孩子在该房产所在学区入学,三、总结与建议通过以上法律和实际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1)了解当地政策:在购买房产后,如有子女即将入学的情况,务必提前了解所在地区的招生政策和要求。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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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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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户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叫做一户一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民法典中夫妻户口分户条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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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民法典中夫妻户口分户条件

    内容:一民法典中夫妻户口分户条件是什么1夫妻离婚后户口分户的可以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一人名字的户口本。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那么民法典中夫妻户口分户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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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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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
  • 没有房产户口怎么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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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没有房产户口怎么落户

    内容:(3)公共户落户在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申请公共户落户,适用于暂无房产或租赁房屋但有居住需求的居民,2)相关政策解读对于没有房产的公民,在选择落户地点时,应当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二、公共户落户操作流程对于暂无房产或租赁房屋的居民,可以考虑在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申请公共户落户,没有房产的公民,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落户:(1)就业落户在就业地迁移就业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将户口迁移至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者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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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1251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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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户口本不可以办两本,户口薄原则是一户一个,一个户口本只能有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户口本上为什么写收养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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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户口本上为什么写收养

    内容:户口本上只会体现与户主的关系: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之一是户主的前提下,会体现为”父(母)子(女)“关系,并不会有收养的字样;2、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会在民政局的收养证明(书)上体现,并不会在户口本上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那么户口本上为什么写收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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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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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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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夫妻分户口有什么要求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法典中夫妻分户口有什么要求

    内容: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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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253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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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小孩上户口需要做亲子鉴定吗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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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小孩上户口需要做亲子鉴定吗

    内容:本文将就小孩上户口是否需要进行亲子鉴定进行解答,并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建议,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这一问题,2. 法律咨询: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亲子鉴定,然而,在以下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亲子鉴定:1. 父母关系存在争议:如果父母关系存在争议,其中一方或双方对亲子关系表示怀疑,可能需要进行亲子鉴定来确认小孩的亲子关系,小孩上户口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手续,通常情况下不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张旭律师
    2023.09.0146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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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户一宅女儿是否能分宅基地,要区分造成多宅现象的原因,进行区别对待。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女儿已经出嫁,并且在其他地方已经取得宅基地的,不满足一户一宅的制度原则,一般不可以分宅基地。另外独生子女一般是不能进行分户,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民法典中夫妻离婚立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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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民法典中夫妻离婚立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一民法典中夫妻离婚立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可以由女方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那么民法典中夫妻离婚立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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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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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房屋不会被强拆,如果说宅基地面积超标,一般都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对以前的老房子超标部分,只要不是违章建筑,是不会不强制拆除的。第二,对于宅基地的确权不会有影响,大多数地方在进行宅基地确权的时候,会对宅基地的面积进行测量,若计算超标了国家有在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六条 分阶段依法处理宅基地超面积问题。农民集体成员经过批准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未履行批准手续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占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历史上接受转让、赠与房屋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转让、赠与行为发生时对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政策规定,予以确权登记。
  • 民法典中离婚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民法典中离婚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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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户一宅政策是怎样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一户一宅政策是怎样

    内容:农村宅基地在我们国家时合法的,并且有相应的政策法规,农村宅基地就是一户一宅,也就是一个宅基地只能有一户的住房,只有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进行。大律网总结了宅基地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龙珊律师
    2021.10.1249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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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户口迁出去还能继承宅基地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户口迁出去还能继承宅基地吗

    内容:户口迁出去还能继承宅基地吗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且不是个人所有的,所以户籍迁出后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那么户口迁出去还能继承宅基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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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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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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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二手房要明确户口问题 以防发生不必要纠纷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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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购二手房要明确户口问题 以防发生不必要纠纷

    内容:户籍部门提醒市民,购房前应明确户口问题,以免产生麻烦。刘女士介绍说,2003年1月,她从原房主周某手中买下北新里的一套住房。今年年初,她想将全家户口迁到现居住的北新里。当她拿着房产证到文化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户籍民警告诉她,按有关户籍管理规定,一套房子的户口只能属于一户居民,原房主户口未迁出,不能为她办理新户口迁入手续。近年来,二手房买卖中出现不少户口迁移问题。据悉,类似刘女士的遭遇也已成为户籍机关头疼的事。但对原房主是否一定要迁走户口,目前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刘女士最好和原房主协商好户口迁移问题。那么购二手房要明确户口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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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房继承公证有哪些类型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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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农房继承公证有哪些类型

    内容:农房继承公证主要有三种类型:赠与公证、买卖公证和继承公证。在办理赠与或买卖公证时,应当遵循“一户一宅”规定,所谓“一户一宅”,应当满足户口在本村,且一户居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及房屋管理部门的现行政策,在办理农房继承时,即使继承人不是本村户口,也可以办理过户;并且,继承人在本村已有房产的,依然可以将被继承人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突破了“一户一宅”限制。需要办理宅基地变更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农房继承公证有哪些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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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小产权房政策是怎样

    内容:农村土地属于该村集体组织所有,并且执行一户一宅的制度,据了解,国家严令禁止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建造小产权房,若是有人违规建造,将会面临惩处。小产权房不止禁止新建,还禁止买卖,若是违规买卖小产权房,买卖人将会被没收非法收入,对于那些拥有城镇户口却想要买农村的房屋的人来说,是被禁止购买的。虽然小产权房不容许买卖,但是可以转让,但是转让双方得是同属于一个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转让前还得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待申请通过后,便可转让。那么小产权房政策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611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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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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