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施工导致摔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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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当然,如果道路设施的缺陷并非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则不必与驾驶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如何避免因道路施工发生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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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施工中经常发生的疏忽或监控不严,必然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常见的雨水井及检查井与路面接缝处出现塌落缺陷,造成行车中出现跳车现象。那么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的质量问题及防治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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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那么道路施工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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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那么道路施工道路致人伤亡怎么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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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竣工后须及时清理现场,修理路面和道路设施。那么道路施工纠纷如何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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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定挖掘道路的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须及时清理现场修理路面和道路设施。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上述两种情况由于公路管理部门施工时未设立明显标志以及在公路的建设、养护中存在问题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公路管理部门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有两个标准一是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那么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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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将车辆停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属于违章停车但其违章停车行为尚不足以造成该事故因此不应承担主要责任承担次要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那么路口停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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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道路施工震损房屋如何赔偿道路施工时震损房屋的是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依据对房屋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公路的施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千百条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那么道路施工震损房屋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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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造成的情况特别严重的话,那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即交通肇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那么谁负责道路施工造成的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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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道路施工作业或者是道路出现损毁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果未按规定操作因此造成通行人员及车辆受损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相关施工负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另外在公共场所路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那么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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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确保施工安全和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二、法律依据在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围挡标准进行围挡,可能会导致施工安全事故或者周边居民的财产损失,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围挡标准进行围挡,导致施工安全事故或者周边居民的财产损失,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市政道路施工围挡标准市政道路施工围挡标准是指在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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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道路施工作业或者是道路出现损毁,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l05条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因为道路施工导致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由谁来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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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建筑法及合同法的规定,承包人分包应以发包人同意为条件,否则无效。分包后,承包人仍应对其全部合同义务承担责任,对分包部分,承包人与分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依合同法总则的规定,一般合同义务的移转应以债权人同意为条件,但合同法分则建设工程合同部分则明确禁止承包人以各种名义进行转包。所谓挂靠是指实际承包人以他人名义与发包人签署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挂靠现象的出现与中国对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实施严格的资质管理有关。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导致人身损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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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因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当建筑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资料用以证明确实是由发包人原因导致的1、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3、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6、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8、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9、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10、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一、甲方施工造成损失不给赔偿怎么处理男方施工造成财产损失后不给赔偿的属于合同纠纷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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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乡村道路施工安全责任书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及财产安全,明确每个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员签订本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及出入证或工作证,并遵守门岗的有关规定;从工地外出必须请示项目部管理人员,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外出,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本人在此确认已于年月日在赤道几内亚马拉博国家公园项目经理部接受了岗前安全生产教育。那么乡村道路施工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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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