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是按户籍标准领取的吗?

2021.12.06 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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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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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是的。正常情况下不能在户口所在地领取,一般是在工作所在地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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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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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民死亡后可领取什么费用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居民死亡后可领取什么费用

    内容:除了悲伤和难过,家属还需要了解和处理一些与逝者有关的经济事务,例如领取逝者的遗产、抚恤金、丧葬费等,家属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逝者生前的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领取逝者的遗产,居民死亡后可领取什么费用居民死亡后,其家属或者继承人可能可以领取的费用或者补助主要取决于该居民所在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社会保障制度,结语:以上是居民死亡后可以领取的一些常见费用,具体的领取标准和数额可能因地区、单位等因素而异,居民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1. 遗产:遗产是指逝者留下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例如存款、房产、车辆等。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0.3053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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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地伤亡事故赔偿标准是哪些,工地伤亡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工地伤亡事故赔偿标准是哪些,工地伤亡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内容:工地意外死亡以后的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比如丧葬费,丧葬费是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也要根据被供养的对象确定,比如配偶每个月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是职工生前工资的40%,工地出现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地出现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地以亡死亡赔偿标准如下: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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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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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出轨精神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离婚出轨精神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内容:离婚精神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精神伤害,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另外,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可以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四种情况。一些地区认可重婚前存在的事实婚姻,有些地区只承认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具体可参考因此,符合上述的重婚条件的,有离婚精神赔偿。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还是有一定的参考标准的,如,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具体的离婚精神赔偿数额及标准还是需要参考所在地区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那么离婚出轨精神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155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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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15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43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034元发放。领取期限: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社会抚养费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社会抚养费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内容:本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前一年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确定。(五)对违反规定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以上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七)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或者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社会抚养费收费标准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440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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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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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取失业金的具体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当事人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上海超生罚款的标准规定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上海超生罚款的标准规定有哪些

    内容: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上海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农村居民自批准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未满三年的,社会抚养费按农村居民的征收标准执行;超过三年的,按城镇居民的征收标准执行。当事人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由子女出生时女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那么上海超生罚款的标准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313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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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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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按每人每月1050元执行。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按每人每月966元执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内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1.达到伤残等级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影响被保险人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待遇。那么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39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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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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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每人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1元至55元。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发放,对于长期缴纳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增加养老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内容: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金的领取期限《失业保险条例》规定: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当你失业时,只要符合领取条件,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此时才是失业保险金发挥作用的时候,另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不能同时申领的,只能二选一,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何不同,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吴梦云律师
    2023.07.0462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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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失业保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2、一次性生活补助:2014年7月1日前缴费时间超出12个月的部分,每满1个月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计算;3、求职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如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并符合按月申领失业金条件的情况下,求职补贴可领月数重新计算。)4、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202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985660元|全国统一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202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985660元|全国统一

    内容:因此,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3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49283×20=985660元▋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亡的认定:认定工亡一共有九种法定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许瑞林律师
    2023.03.177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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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户籍所在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非户籍所在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内容:4、可以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视情况而定:离婚可以异地办理,但是异地只能办理诉讼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因为离婚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你们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到你们双方中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或者到原婚姻登记处办理。

    杨一凡律师
    2023.12.0581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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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抚养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社会抚养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本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前一年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确定。(五)对违反规定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以上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七)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或者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社会抚养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329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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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按户籍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2022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按户籍吗

    内容: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年×月×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那么2022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按户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0531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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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工伤保险基金的实际支出数额来确定征收额度,做到收支平衡。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的80%发放;(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的85%发放;(4)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一律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内容: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等第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那么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038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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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省安顺市离婚每月抚养费标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贵州省安顺市离婚每月抚养费标准

    内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变更子女抚养权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十分严格,不认可单独的《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因此需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那么贵州省安顺市离婚每月抚养费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245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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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社会抚养费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社会抚养费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内容:本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前一年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确定。(五)对违反规定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以上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七)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或者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社会抚养费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223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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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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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离婚子女领取抚养费标准可以按不抚养子女一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若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行业的平均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超生罚款标准有哪些新规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超生罚款标准有哪些新规定

    内容: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而新《条例》拟明确规定,明确了计征基本标准,并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而新《条例》则规定,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增加调查环节当事人申辩禁加重罚在2002年《办法》中,并未就超生行为进行调查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征收机关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那么超生罚款标准有哪些新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344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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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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