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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您可以直接拨打市长热线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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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地方债务地方债务指的是什么地方债务可划分为显性债务、隐性债务两种类型。隐性债务包括地方政府担保债务、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等,在出现金融机构清算等情况时地方政府将承担资产损失。这些债务缺少有效、统一的监测、管理制度,隐蔽性强,已成为中国地方债务风险的主要出险区。地方债务地方债务风险介绍所谓地方债务风险是指在种种不确定的因素影响下,地方财政资金遭受损失或财政支出出现困难而危及地方政权正常运转及其职能行使的可能性。那么地方债务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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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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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这个应该属于政府内部行政行为,具体需要看政府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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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住6月16日,在昌平区回龙观镇、八达岭高速公路西侧,首个内城人口外迁对接保障房项目——西城区对接安置房项目正在施工中。在项目的入口,立着一个标示牌,上面写着“定向安置房项目”,但并没有标明“西城区”字样。“要盖28层,现在还早呢,要到明年底才能交房。”施工现场一位负责人说,这些房子都是给拆迁户的。他还表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新龙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这个定向安置项目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将对口安置西城区旧城改造人口约6000户、1.7万人。对于2010年北京大规模的定向安置项目来说,这只能算是九牛一毛。那么住房保障问责地方政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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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政府规章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无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权的市的规章同上, 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协调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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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既然是债务那难免就存在有风险,地方债务也是如此,如果你想了解地方债务,要先了解一下地方债务风险成因,以及地方债务风险表现形式,下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地方债务地方债务风险成因介绍中国地方债务风险的形成是转轨时期地方政府财权、事权分配不协调,举债意愿与举债约束失衡的结果,具有独特的生成逻辑和发展路径。地方债务地方债务风险表现形式地方财政风险程度如何,一方面取决于致险因素及危害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当地财政的实力,即抵御风险的能力。那么地方债务风险成因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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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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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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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地方政府债务的特点是什么1、贷款期限长、偿债率高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中长期贷款所占的比重较大且在地方政府债务总量中占有较大比重。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对政府债务均缺乏统一的统计数据也没有统一的统计口径导致债务监控指标无法运用债务预警机制无法建立。并且由于地方政府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属于强势的一方因财政困难可能导致地方政府债务信用下降出现债务违约较高的现象。那么地方政府债务的特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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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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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设定权包含以下几种: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十四条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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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生活中,业主与物业的纠纷往往是双向的。那么在发生物业纠纷时,该如何合理解决。加快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法规。从《条例》的实施情况看,有以下几个问题须予以明确和加以规范。业主公约中应增加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时可采取的制约措施;是增加物业公司违规和损害业主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的处罚措施,依法规范物业公司管理行为。是应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给予一定的物质补偿,形成合理、合法的激励机制,保证业委会成员长效运作,保护业委员成员的积极性。政府、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共同营造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打造品牌、发展规模的社会氛围。那么如何合理解决小区内发生的物业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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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单从保护关联企业外部债权人的角度看,立法相当薄弱,目前可见的有关法律性文件主要是司法机关的若干批复和有限的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而且综合来看,这些规定对关联企业外部债权人的保护存在着诸多不足。政策导向的偏差 造成对关联企业外部债权人的保护的漠视。但同时也应注意到,在与关联企业进行交易时,外部债权人是弱者,政府理应为他们提供保护,这是公平问题。我认为,要加强对我国关联企业外部债权人的保护,政府政策导向必须改变过去一味追求经济效率的作法,应效率与公平兼顾,这样才能建立起一个更合理、和谐的市场秩序,同时这也是加强关联企业外部债权人保护的前提。那么我国关联企业外部债权人保护立法的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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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共有21个机构,分别是财政、审计、发展和改革、民政、劳动、卫生、城建、林业、水利、交通、统计、经贸、农业、环保、安检、人士、司法、文化、教育、公安、计生等21个职能部门,分别按照各自职权行使职能,职责一般都是由法律具体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第一百零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第一百一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人民公社、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政策、法令、政令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4、决定本行政区域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5、选举人民公社主任、副主任、管理委员会委员,决定镇长、副镇长的人选;6、听取和审查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7、改变或者撤销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8、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9、保障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应有的自主权;10、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11、保障妇女同男子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同工同酬和其他权利。少数民族聚居的人民公社、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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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地方债务累积会产生的重大的危害有哪些一、扩大结构性矛盾地方政府负债投资整体上降低了社会投资效率和经济增长质量,扩大了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石,地方债务的展期、拖欠会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财政该支未支、该补未补还直接损害不少企业的利益。地方债务不能到期清偿还会产生严重扭曲的市场信号,动摇投资与消费信心,使得后续的政府投资项目筹资、经营变得困难重重。那么地方债务累积会产生的重大危害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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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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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1982年前建房占用的宅基地面积不管多大,只要之后没有扩大,都是合法的,并且要维持现状并按实际面积予以确权。若遇到征迁,您可主张合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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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省内是否有城市要跟进房产税试点,江苏省秉持了一直以来的低调与谨慎。”实际上,地方政府对推进房产税并不积极。”另一方面,开征房产税显然对地方楼市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导致地方政府不积极的另一个原因是,目前的试点城市上海和重庆不太愿意“分享改革经验”,且从试点的实践看,效果不一,而市场和学术界更推崇“上海模式”。所以,从地方政府角度而言,即使作为房产税第二批的试点,其所能得到的直接税收并不大。”执行难题此外,对可能试点的地方而言,因为不同于已有试点城市,考虑到其所在的区域经济和性质,对何种性质的房屋征收也是一个矛盾。那么房产税试点地方不积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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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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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可以投诉,但是拉羊的费用对方不会承担,政策是会变化的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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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课题报告对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对每种对策的长短期成本和效果做些分析比较,以利政府决策时参考。课题报告把通货膨胀导致利率提高作为引爆地方债务风险的条件之一,此点有待商榷。发生通货膨胀时,一般经济发展情况较好,地方税收增加,而且地价会较高,地方土地出让的收入也会增加,同时,真实利率也会较低,因此,发生债务的风险可能性较小。相反,当发生通货紧缩时,上述三个因素都可能会往相反的、不利的方向演变,发生地方债务的风险可能更高。国内学界和国外一些关心中国的人,普遍认为房地产和地方政府债务是引爆中国金融危机的风险点。那么怎样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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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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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这种一般属于邻里纠纷,也属于民事上的纠纷,如果实在没办法,建议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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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地方债务可以分为显性债务以及隐性债务两种,很多人对地方债务应该不是很了解,地方债务风险管理系统怎么样你知道吗?下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地方债务地方债务风险管理系统怎么样监测体系分离职能地方政府要着眼于提供对辖域内民众福利和地方经济运转至关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竞争性、赢利性强的领域政府最好不要插手,以防范或有债务的累积和债务风险的形成。地方债务化解风险首先要对政府债务进行归口管理,克服政府债务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债务规模与债务资金使用及偿债能力不清的现状,由专门的部门统一管理政府债务,明确其职责、权限,赋予相应的职能,发挥管理、监控、预警的作用。那么地方债务风险管理系统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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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按照当地的防疫政策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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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规定的集资房买卖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此外,各地在具体的集资房政策上可能存在不同。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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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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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网约车纠纷引发哪些法律问题一是由哪些部门对网约租车进行监管。网络约租车涉及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涉及政府、社会、企业、消费者各方利益需要交通执法、价格、通信、公安、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网信等部门协同监管。二是对网络约租车的管理方式。需要的话制定什么层次的法律是法律还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抑或部门规章网约车出事故如何理赔网约出租车发生道路安全事故由各地出租车管理条例规范在纠纷和理赔等问题上权责划分较清且出租车公司一般都会给旗下车辆办理较为全面的保险即使发生了事故也有一定保障。安全出行小贴士1、约车后查看平台司机信誉度及出行次数。那么网约车纠纷引发哪些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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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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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政府规章这一规范性文件不能够设立行政强制措施。法律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法规可以设定一定种类的行政强制措施;而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例如政府规章,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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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这场旧城改造拆迁中,政府的身份是微妙的。当地政府希望迅速改变城市面貌的愿望,无可厚非,拆迁百姓也能理解,但这种愿望必须要建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与开发商的合作中,政府表现出一定的“热心肠”是可以的,但政府一定要坚守底线,什么是自己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一味求快,甚至搞拆迁株连,就不由得不让人怀疑是不是有什么政绩工程的潜规则在作祟。就拆迁而言,政府的“热心肠”应该表现为积极地做拆迁群众的传声筒,群众有什么意见,政府可以将其反映给开发商,拆迁群众有什么困难,政府可以积极帮忙解决,开发商有什么违规之举,政府要及时指出,促其纠正。那么拆迁搞株连,地方政府屁股坐哪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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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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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省政府不能制定地方性法规,但可以制定地方规章,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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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去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6、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那么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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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无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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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地方债务违约了如何处理地方债务出现违约的可以按民法典的规定处理由地方政府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清偿债务和支付违约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债务人死亡如何确定被告1、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那么地方债务违约了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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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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