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期内中介未经允许私自更改大门密码导致进不去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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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针对“借疫情涨价”一事,某中介机构回应称,多是因长租客想改为短期续约引起,与租客基本达成共识。此前,某中介机构发布公告称,每一位自如客应该主动提交春节返程、出行信息。作为房屋中介机关是不能私自涨租的。私房的租金标准,可由租赁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或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在合同期内,双方应按合同来行使自己的权利义务,房东无权擅自涨房租,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的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该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那么房屋中介能擅自向租赁方涨租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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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租房交付订金后反悔,可以根据租房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约定承担责任并合理维权,但无权扣押房东的房屋钥匙,而且作为产权人,房东也有权利重新更换门锁。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目的是保障相应债务的履行。那么中介租房定金可以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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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未经评估私自分割财产有效吗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下几点第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第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第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那么离婚未经评估私自分割财产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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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分析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和对方协商,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拿东西抵债的,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就私自拿走和扣押他人财产的话,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会构成对于他人财产权的侵犯,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如果对方同意以物抵债的话,也是法律允许的,债权人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主张权利,并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来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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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六百九十七条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那么更改借条担保人还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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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例如物业管理费、等费用问题,以及他提供的设备的详细内容和维修责任等,以及水、电、煤气的问题(要注意电路是否老化,这个很重要,关系到安全问题)还要讨论好押金问题以及房租的付款时间和方式等等,中介租房需要注意什么手续,中介租房需要注意的事项是:1、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较高的房屋中介机构,真查证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比较保障的是,了解房东的背景,好是北京本地人(一定要验证身份证),有稳定的工作,了解工作单位的电话、宅电、手机号码,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中介租房需要注意什么,4、中介公司租房需如果双方有约定定金的,注意不要书写错误为“订金”。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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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的来说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财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1、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抵债时债务人如果不在场则债权人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除了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那么私自拿走债务人的房子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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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每年七八月份,都是房屋租赁高潮,一些不良中介趁机设下陷阱欺骗急于租房者。对此,特别提醒消费者,警惕不良房屋中介设下的欺诈陷阱。许多租房者急于找房,再加上好房源的吸引,就会给对方缴纳几十上百元的费用。正规经纪公司是免费无偿看房的,遇到事前收取看房费和信息费的情况,租房者要多个心眼,小心上当。那么通过中介租房可能会遭遇的陷阱盘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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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常我们在外面出差或者是在外面工作的时候,需要一间房子,供自己居住,这时为了居住的更加舒适,有些人会租公寓,那么公寓租房合同时间能否更改呢?对于这个问题,大律网小编作出了解答,大家不妨跟随大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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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现实社会中对于夫妻离婚的情况是比较多的,有的夫妻三观不合只能离婚。离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在民法典中离婚未经评估私自分割财产是否有效呢?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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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张先生起诉称,被告房屋中介公司的员工赵某以个人名义与房主签订租赁合同,租了一套房子,中介拿来转租给张先生。张先生也一直如约交付房租。张先生认为,合同期内,他并未违反合同规定且合同期未满,中介应退还其剩余房租、租房押金、卫生费等。张先生要求中介公司赔偿1万元。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那么中介方擅自转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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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10年3月17日,王先生与张某达成租房协议,将房屋转租给张某。2010年4月25日,某公司在听说王先生转租该房的消息后,给其送达了一份解除合同的通知。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也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本案中,王先生私自转租房屋的行为应属无效行为,某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那么未经允许遭转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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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法院依法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张某返还李先生预付的房屋租金1500元。该合同明确约定:此房屋张某只有使用权,不得整体转租。2007年7月,原告李某作为乙方同被告张某(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书一份,被告张某未征得房主同意,将王某的住宅转租给原告李某,租期从2007年8月25日开始计算。因被告张某迟迟不交付房屋,原告提起诉讼。而本案中,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并未征得房主的同意,故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被告张某收取的1500元房租应退还原告,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那么未经真正房主同意私自转租房屋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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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执行,那么房子首付了购房者也有权要求退房的,所以,大家在买房交首付时,一定要注意明确退房条件,如果退房是因购房者没有成功贷款导致合同无法继续,那么开发商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3、擅自更改房屋规划设计:如果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在未经允许和告知的情况下,擅自修改了房屋结构或者房屋的用途等行为,可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第2步:15日内办好退房手续: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的15天内,开发商应将所有的钱退给购房者,并且要在这段时间内,把手续办理完,如解除合同、解除银行贷款等。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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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正确对待自己的情绪,允许它们的存在,重视它们的表达,接受它们的爆发;慢慢学习与情绪相处,疏导它,不抗拒,不评判,放松,观察它们的流动;与每个情绪和解,深深地爱上每个情绪,我们身体的每个细胞都有许多记忆和印痕。每一个情绪都是这些古老印痕的表达,所以每一个情绪就是一个众生。我们爱上这些情绪,也就是爱上我们内在的众生。如你也有被情绪困扰时,可以咨询我,为你体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