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使用吗?

2021.12.12 15: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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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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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商标在注册的过程中是可以使用的。没注册也是可以使用的,只是不受法律保护。但药品商标是个例外,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药品上必须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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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商标注册形式审查的内容:申请人资格是否合法;申请人地址是否正确、准确;申请人名义、章戳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申请人要求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填写得具体、规范,分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其经营范围;通过代理的代理人委托书是否合乎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 如何申请商标权质押贷款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如何申请商标权质押贷款

    内容: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授权书二、商标权抵押贷款的程序1、商标注册人凭商标注册证和银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2、银行收到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当调查核实借款人借款目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质押商标基本情况的真实性,并及时答复借款人;4、后银行和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双方应签署之日起15天内书面质押合同,适用于国家商标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承诺。那么如何申请商标权质押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011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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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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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注册申请日的确定方式: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自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应当进行初步审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异议的,发给商标注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商标权受让人什么时候享有商标专用权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商标权受让人什么时候享有商标专用权

    内容: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完整的使用权。最后,除非注册人因违反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或者因有效期届满超过宽展期没有续展被商标局注销商标,任何他人不得剥夺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不得强令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许可他人使用。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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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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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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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在注册的过程中是可以使用的。没注册也是可以使用的,只是不受法律保护。但药品商标是个例外,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药品上必须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商标注册是在哪里申请注册的 多久下来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商标注册是在哪里申请注册的 多久下来

    内容:关于商标注册是在哪里申请注册的 多久下来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1.2219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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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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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是:商标权人应当为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且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条件具体如下: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经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必须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 商标权质押融资过程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商标权质押融资过程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内容: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额质权除适用本节有关规定外,参照本法第十六章第二节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第二百二十七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那么商标权质押融资过程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100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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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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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商标转让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商标转让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内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还应订明授权使用的范围,许可使用商标的地域和时间等以及商标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标注册效力的手续。履行合同应注意的法律问题1、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生效后,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再在与受让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或者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已转让的商标,否则就是侵犯了受让人的商标权。如果被许可人违反了法定的或约定的保证质量义务,则许可人有权中止或解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那么商标转让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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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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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商标注册的程序:首先,需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注册申请,提交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商标图样等申请文件,缴纳商标申请费用。然后,由商标局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并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于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就可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商标专属担保注册有哪些定义和条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商标专属担保注册有哪些定义和条件

    内容:商标专属担保注册有哪些定义和条件1、商标担保注册一般指的是加急商标注册再加上风险担保的专业服务,同时承诺商标代理注册不成功退全款,包含商标局收取的600元官费2、商标担保注册条件:一、商标局受理不成功;商标注册申请如商标局未受理,客户可以要求全额退款或再次申报。那么商标专属担保注册有哪些定义和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844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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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致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主要包括:(一)商标缺乏显著性特征。例如,商标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图形、名称、型号;(二)申请人不适格,例如,商标不属于申请人所有;(三)其他导致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 商标担保注册需要多少费用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商标担保注册需要多少费用

    内容:商标担保注册需要多少费用1商标担保注册:加急商标注册+风险担保的专业服务,同时承诺商标代理注册不成功退全款。商标注册申请项被全部驳回;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商标局决定全部驳回的,全额退款。那么商标担保注册需要多少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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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9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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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遭遇申请被驳回时,要注意几个时间点,15日,9个月,延长3个月。15日是指如果注册申请被驳回,必须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15日内向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9个月指从提起驳回复审申请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的整个过程为9个月。延长3个月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下面科一介绍注册申请被驳回可以采取的几个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 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申领与发放的规定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申领与发放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申领与发放的规定是什么商标代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专用收据申领、使用、保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专用收据的申领、保管,并报商标局备案。如发生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变动情况报商标局。专用收据实行分次限量申领制度。商标代理机构缴回已用的专用收据,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领取新的专用收据。申领人须认真检查专用收据有无缺页、破损、错页、重号等。专用收据是商标注册收费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那么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申领与发放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54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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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注册的话所需的步骤如下:1、当事人准备身份证明材料、权属证明、样品等申请材料;2、提出注册申请;3、按照通知缴费;4、审查;5、领取商标注册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个人申请商标怎么注册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个人申请商标怎么注册

    内容:总之,个人申请商标需要理解商标注册的重要流程和规定,并详细说明商标名称、图案、商品分类和注册人信息,在申请阶段,您需要确定要注册的商标种类,根据您要注册的商标种类填写申请表并支付申请费用,在选择商标种类时,您需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商标类别,商标范围和商标注册的时间和费用,通过详细阐述以上信息,您可以更好地了解如何个人申请商标,并顺利完成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的费用取决于商标种类和注册地点,在填写商标申请表时,您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商品/服务的说明,注册人的信息和优先权声明(如果有)。

    姚平律师
    2023.06.2056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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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大概是十到十二个月能顺利下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 不构成商标权侵权的情况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不构成商标权侵权的情况

    内容:但是有哪些情况是在不经商标注册人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注册商标权利人又无权禁止的呢1、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超出这个概念的使用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都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周春花律师
    2022.03.0362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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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注册分国家或者地区的。比如,我国的香港地区和澳门还有台湾,都是不在中国的法域内的,都按涉外的商标注册来办理。在我国的其他地区都不分的。在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在除这些区域外都受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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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受理后商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查时发现商标不符合注册规定的,可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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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注册以后每年一般是没有费用的。但法律有规定,商标以十年为有效期,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则需要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此时需要缴纳相应的注册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第七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缴纳费用。缴纳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别制定。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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