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我不用出抚养费二审不服上诉说一审判决错误不能已我方经济困难为幌子而不付抚养费请问对方这样说法正确嘛我方确实经济困难名下无任何财产并且出具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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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上诉人将长期在福州生活并接受教育,福州飞涨的物价远高于原审法院判决的被上诉人支付的600元抚养费。综上所述,恳请二审法院在认定的抚养费金额时,根据上诉人的实际生活需要,将被上诉人的实际收入及家庭财产状况等实际负担能力结合福州当地的生活水平综合进行考量,撤销一审判决,重新判决一个更合理的抚养费额。那么索要抚养费案件代理词如何进行撰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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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女方拒绝交抚养费怎么办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那么离婚后女方拒绝交抚养费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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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半年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那么离婚半年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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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院离婚调解书拒付抚养费超过两年还能强制执行吗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超过两年能不能执行,要看有没有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以行政判决书为例,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那么法院离婚调解书拒付抚养费超过两年还能强制执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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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民诉法第111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在离婚案件中,“新情况、新理由”就应重点调查是否存在破坏夫妻感情的重大因素,如通奸行为、家庭暴力等。关于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满后重新起诉依据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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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时丈夫要求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败诉 因丈夫沉迷上网,夫妻冲突不断,矛盾日益激化,以致分居,妻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丈夫则要求妻子支付分居期间儿子的抚养费。6月14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被告请求原告给付分居期间儿子的抚养费,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2002年12月11日,二人生育一子,取名覃*向(化名),此时双方感情尚可。2006年8月,被告父母将覃*向接回去照顾。审理中,被告同意离婚,但认为分居期间妻子对孩子没有尽抚养义务,要求原告支付分居期间儿子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子女抚养费应从何时起算(计算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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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拒绝支付抚养费后果是什么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那么拒绝支付抚养费后果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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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刘某最终将腹中胎儿生了下来,孩子的父亲王某以双方已经签订流产协议为由,不肯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幼女的母亲一怒之下代替女儿将男方告上了法院,要求男方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6000元。虹口区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男方王某补付其女儿出生至今的抚养费,之后每月应支付抚养费1200元,至其女儿18周岁止。被告王某辩称,芳芳目前的状态由其母亲造成,因其母亲违反双方签订的流产协议,擅自将原告生出,造成原告芳芳目前的生活状况。同时,被告王某仅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以案说法虹口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现原告随其母亲共同生活,被告理应承担适当的抚养费。那么以流产协议为由拒付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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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不影响子女追讨抚养费。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那么民法典中放弃抚养费协议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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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父母不给抚养费孩子怎么办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那么离婚后父母不给抚养费孩子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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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有误可以发回重审或者改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那么离婚一审判决后上诉到中级法院会改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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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审法院判决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丁对此表示满意没有提起上诉然而戊却以一审判决赔偿数额过高为由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改判减少赔偿数额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均无明显错误最终驳回了戊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如果当事人在二审中提供了新的证据材料,或者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重大错误,那么二审改判的机率就会大大增加,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程序上存在错误,就有可能对一审判决进行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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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审判完抚养费提高了还能变更抚养费吗费用是否过高,要从该笔钱是否超过对方工资的30%、当地生活水平、孩子合理的生活成本等多个因素综合判断,如果确实远远超出男方实际承受能力和当地消费水平的,可以申请法院降低抚养费标准。此时,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会提出增加抚育费的要求。当然,如果双方能平心静气的就变更抚养费协商一致,是最好的结果。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那么二审判完抚养费高了还能变更抚养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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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那么离婚一审是否涉及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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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然而离婚后,高某仍然以鉴定是假的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2016年2月,高某的前妻李某以孩子小林的名义将高某诉至广州市从化法院,要求高某支付抚养费。高某作为小林的父亲,应当履行抚养儿子的义务,按时给付抚养费。2016年4月12日,从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高某需向小林支付生活费等,并驳回小林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次亲子鉴定仍质疑,中院二审驳回上诉从化法院一审判决后,小林因一审法院未判决高某一次性支付自起诉之日至十八周岁的抚养费而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均确认高某尚有100多万元债务未予偿还,高某没有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经济能力,驳回小林的上诉,维持原判。那么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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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上诉人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八个字真的太让人开心了; 现在开始期待下一个作为上诉人方的案件取得“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的结果
离婚纠纷中引发的民间借贷,通过一审、二审,我方上诉后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理,我方再次扳回一局👍,上月底到现在已经有两个案件成功的发回重审,这样的结果比维持原判决又多了成功的机会,这一切的努力都来自于我们资深的周律师带领下的成果🌹。
女方存在过错且房屋男方出资贡献大,一审判决房产各占50%,男方委托我们上诉,经过争取,今天收到二审判决书,法院改判,男方分得60%,女方分得40%。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