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我与3个朋友喝酒吃饭店内无监控认识的人A过来拼桌期间A抓了我一下我摔倒在他身上起身后他并无大碍还一起喝酒吃饭之后几天A弟弟去公安局报案称我故意伤人说喝酒当天他去了镇医院后来转院(他的肩膀摔断)要我赔偿近十万元派出所多次传唤我与三个朋友但是我并没有故意伤人并且派出所两次传唤时长都达二十四小时请问要怎么办

2022.06.24 2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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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高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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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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