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这取决于她是否自愿。如果一个女孩年满14岁并且自愿,那就不违法了。如果你和一个14岁以下的女孩发生性关系,无论她是否自愿,她都被视为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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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女孩对方无抚养能力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孩子是女孩对方无抚养能力怎么办
内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扶养义务的确立我国《民法典》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祖孙关系,是除父母子女以外的最亲近的直系血亲,他们之间的抚养、赡养责任,1950年民法典虽然未作明文规定,但在事实上是存在的,并且为广大群众所公认。那么孩子是女孩对方无抚养能力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538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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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所生女孩由谁抚养
陈宗琼律师
未婚同居所生女孩由谁抚养
内容:但刘某对其已支付13000元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海安县人民法院缺席审理后认为:肖某与刘某在刘某尚未达到法定婚龄时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事后亦未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故双方之间形成同居关系,本案是一起因同居而引起的财产和抚育纠纷案。肖某因生育产生的住院费、抢救费、医疗费和所生小孩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是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应当由肖某与刘某共同负担。那么未婚同居所生女孩由谁抚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2103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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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老房子女孩有继承权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农村的老房子女孩有继承权吗
内容:农村的老房子女孩有继承权吗女孩有继承权,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那么农村的老房子女孩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319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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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没有证据,加上女方否认的话,不会当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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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的离婚诉讼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多年的离婚诉讼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内容:不知何因从2007年开始张芳率先挑起了争端先后三次提起了离婚诉讼。离婚之路坎坎坷坷诉讼过程中张芳不幸患病但扔怀抱希望的孙刚为挽回婚姻不计前嫌一直在医院悉心照料陪伴妻子数月用孙刚的话说张芳的半条命是他救的。但孙刚的行为并没有打动张芳的心2012年5月张芳又一次起诉离婚。由于孙刚坚持不同意离婚后法院判决不予离婚。2014年3月张芳又一次起诉离婚这也是张芳提起的第三次离婚诉讼后因共同财产纠纷而撤诉。因张芳的三次诉讼离婚孙刚彻底失望了长痛不如短痛2014年6月孙刚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和抚养孩子。那么多年的离婚诉讼怎么解除婚姻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3135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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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自愿的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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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起诉离婚14岁女孩归女方抚养费标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男人起诉离婚14岁女孩归女方抚养费标准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那么男人起诉离婚14岁女孩归女方抚养费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1.12.2310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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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未成年的女孩子发生性将会判几年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跟未成年的女孩子发生性将会判几年
内容:和未成年女孩发生性关系判几年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女孩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关于跟未成年的女孩子发生性将会判几年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595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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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构成犯罪,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来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即与不满14周岁的女自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女孩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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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场女孩遭扒光拍照被逼写欠条,胁迫写的欠条法律效果如何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夜场女孩遭扒光拍照被逼写欠条,胁迫写的欠条法律效果如何
内容:夜场女孩遭扒光拍照被逼写欠条,胁迫写的欠条法律效果如何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其是被逼迫写下的欠条,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则可以不偿还这笔钱。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那么夜场女孩遭扒光拍照被逼写欠条,胁迫写的欠条法律效果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784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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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已经年满14周岁是自愿的就不需要,因为无法认定为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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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离婚是否意味着抚养关系的消除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父母双方离婚是否意味着抚养关系的消除
内容:张先生与王女士于2014年在法院经调解离婚,双方商定大女儿由母亲抚养,二女儿由父亲抚养。法庭审理认为原、被告孩子已满10周岁,应该考虑孩子的意见,故应该遵循孩子的意见,由母亲抚养孩子,被告每月承担抚养费,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500元。法官说法夫妻关系不存在,但抚养关系不能消除。张先生与王女士虽然解除了婚姻关系,但是抚养孩子是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原告要求变更抚养权,在抚养权变更后,被告亦应承担抚养费用。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满10周岁的,应充分考虑到抚养孩子的便利条件,考虑符合孩子身心健康的环境。那么父母双方离婚是否意味着抚养关系的消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391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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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之间的转账可以看作是一种借贷关系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恋人之间的转账可以看作是一种借贷关系吗
内容:如果情侣之间转账没有特别约定,一般都视为赠予。对于表达爱情的1314和520这两个数字来说,很难被认定为借贷。在现实生活中,由爱引起的纠纷也是常见的。解决是否属于借贷关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1、有没有转账记录?也就是在双方的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中,是否说过转账系借款,对方认可这些钱的性质是借款而不是赠与。如果有这两点,一般会被视为是借贷关系。对于大额的转账,出借方在转账时可以标明借给你的,或者在聊天记录中明确借款的意思表示,而不是赠与给对方的。并且为了固定证据,可以在一段时间之后将所有的大额转账跟对方核对,并且督促对方还款。那么恋人之间的转账可以看作是一种借贷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925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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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自愿的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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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内容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内容是什么
内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内容是什么具体内容如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2号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年3月3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6次审判委员会,对债权债务案件审理中的以物抵债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设定以物抵债的不同时间、约定的具体内容、履行的具体情况等情形来判断以物抵债不同的法律性质,进而正确认定其效力。但经释明,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原债权债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当事人不申请撤诉而要求法院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对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继续审理。那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767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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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孩归谁几率大
陈宗琼律师
离婚女孩归谁几率大
内容:离婚女孩归谁几率大答案是不一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那么离婚女孩归谁几率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228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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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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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内容:近日,一纸申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状让豆-豆看到了希望,而他本人明确表示愿意跟着妈妈生活,起到了关键作用。2014年11月,宋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要把儿子“抢”回来。离婚后长达一年王某没有让我看孩子,2012年11月我找被告的姨夫,经其劝说后我们母子才得以相见。而王某则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该案主审法官刘某某说,原、被告离婚后,无论孩子由谁直接抚养,都不会割断孩子与原、被告的亲情关系,原、被告均有关心和照顾孩子的权利和义务。原、被告的文化程度和抚养能力相差无几,且原告亦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因此,法院判决变更为豆-豆由宋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那么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261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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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涉嫌强奸,因为对方未满1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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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多大必须判给女方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小女孩多大必须判给女方
内容:小女孩多大必须判给女方2周岁以下,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是归由女方抚养。应该说,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是比较占有优势的。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无论子女随哪一方生活,都应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原则。人民法院在调解、判决离婚时,就子女抚养问题,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从审判实践中来看,一方或双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比较多,也有的是子女提出变更抚养关系。那么小女孩多大必须判给女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515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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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女后患无穷;两岁女孩法庭认父
许瑞林律师
未婚生女后患无穷;两岁女孩法庭认父
内容:近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以判决形式确认了一名两岁女孩与一名男子之间的父女关系,同时驳回了女孩母亲要求该男子直接抚养女孩的诉讼请求。2006年3月,未婚女青年沈某生育一女,取名小乐(化名)。案件审理中,董某否认自己系小乐父亲,拒绝进行亲子鉴定。至于沈某要求董某直接抚养小乐的诉讼请求,考虑到小乐年龄尚幼、一直随沈某生活、董某另有家庭,在沈某拒绝更改诉讼请求且没有要求董某承担小乐抚养费的情况下,法院依法驳回其这一诉讼请求。那么未婚生女后患无穷;两岁女孩法庭认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1.3044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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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意外死亡赔偿金应由谁继承呢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孩意外死亡赔偿金应由谁继承呢
内容:女孩意外死亡赔偿金应由谁继承呢案例:鄱阳县某居民小霞在出生后,被其亲生父母许某夫妇送给同村的汪某夫妇抚养,但没有办理有关的收养手续。这笔赔偿款被汪某夫妇领取,并在调解赔偿书上签字。本案中汪某夫妇未与小霞的亲生父母订立书面协议,也未向民政部门登记。第二种意见认为,收养关系不成立,该笔死亡赔偿金由小霞亲生父母继承,并给予汪某夫妇酌情补偿。第三种意见认为,该笔死亡赔偿金应由汪某夫妇与许某夫妇共同继承。那么女孩意外死亡赔偿金应由谁继承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375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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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邢颖 64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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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12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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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容易却相处难?婆媳关系难调和?不知道如何挖掘孩子天赋?10月21日9:00,优天赋讲座现场给你答案!一场讲座,教你破译生命密码、看懂人生说明书!让家庭更和谐、工作更顺畅,成就更好的自己!北京法律咨询 22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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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相爱容易却相处不易?为什么婚姻坎坷、感情不顺?如何正确处理婆媳关系? 如何更好地教育子女?9月23日9:00,优天赋讲座现场给你答案!人际关系中,懂比爱更重要!一场讲座,教你破译生命密码、看懂人生说明书!北京法律咨询 30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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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立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时都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然而,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为了使遗嘱人处理遗产的意思表示能够得到真实、准确的表达, 🍀首先,遗嘱见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见证的事项完全理解并清楚其后果。 🍀其次,见证人在见证过程中必须保持中立,尤其是见证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时,不能歪曲、恶意篡改遗嘱人的意思,否则被歪曲、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 🍀最后,见证人需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能够准确理解遗嘱文字所表达的意思,并在遗嘱上签名。 《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实践生活中,部分遗嘱人因为不相信外人,倾向于让自己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亲人来见证遗嘱订立过程,这样的做法不妥,因为这些人都是将来可能继承遗产的人,由他们作为见证人难保将来其他继承人不会有异议,从而引发纠纷。 因此,遗嘱人可以邀请村委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或者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或者身边德高望重的人作为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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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效力有待提高。 统计样本中30%的遗嘱因有瑕疵或重大缺陷而部分无效乃至全部无效,其中部分无效的占14%,全部无效的占16%。 遗嘱无效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被继承人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遗嘱形式。如被继承人被认定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占17%; ☘?无权处分其他人(主要是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占39%; ☘?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占18%; ☘?遗嘱意思不明的占18%; ☘?见证人存在利害关系占3%。 在无效的遗嘱中,人们习惯采用的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分别占39%和41%,口头遗嘱占11%,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遗嘱中公证遗嘱占8%。姚平 22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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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还能继承遗产吗? 实践中,为使自己生前有人供养或者将来有人替自己完成遗愿,部分遗嘱人会在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中要求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履行一定的义务,以此作为他们取得遗产的条件。《民法典》第1144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因此,对于遗嘱、遗赠中附加的义务,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无条件地履行。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接受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去履行义务。但是,在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不履行遗嘱附加的义务,如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不合法、违背社会公德,或者附加的义务根本无法履行或不能履行等。另外,如果履行义务所需要的费用超过遗产的价值,那么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便可以不履行。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所附的义务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条件履行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周春花 11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