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公租房申请条件

2021.12.15 08: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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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本地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当地政府收入限制规定的本地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新就业学生、外地来甘工作及进城务工的无住房人员。

三. 当地政府规定的家庭中低收入标准,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四. 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地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不受收入限制。

五.公共租赁住房对象资格的核定由市州、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按房源筹集渠道实施差别化管理。

(一)政府出资建设或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政府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本地区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3年以上无住房人员。供应对象资格的核定由市州、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二)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的认定标准由企事业单位书面提出申请,经市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定后,由企事业单位安排符合核定标准的供应对象办理入住手续,并报市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企业内的无房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对象的认定标准和范围由企业制定,报市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

(四)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参照本章有关条款办理。

六.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有直系亲属具备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嘉峪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公租房供应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引进人才、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新就业学生和稳定就业2年以上外来务工的无住房人员。

在符合同等申请条件下优先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二女节育户。

第十七条 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在本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军烈属及重度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政府建设的公租房不受收入限制。符合保障条件的本市户籍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配租公租房;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新就业学生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嘉峪关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保障期限不超过3年。

第十八条 持有《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的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由申请人向其实际居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以下或在嘉峪关市无住房;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机动车辆;

2.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口,并在一起实际居住;

3.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4.家庭人口为2人以上且在同一户口簿登记,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或年龄25周岁以上的单身(含未婚、离异、丧偶)人员;

5.国家或省上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交资料

1.《嘉峪关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公租房申请表》(由社区服务中心提供)

2.民政部门出具的《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或家庭成员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实际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5.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证明;

6.特殊家庭还应提供特殊情况证明;

7.名下无宅基地证明(持有嘉峪关市农村或乡镇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证明);

8.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十九条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由申请人向其实际居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满2年;

2.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上一年度嘉峪关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嘉峪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

3.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家庭成员为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或年龄25周岁以上的单身(含未婚、离异、丧偶)人员;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和机动车辆,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

5.国家或省上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交资料

1.《嘉峪关市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表》(由社区服务中心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其它与婚姻、收入、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4.名下无宅基地证明(持有嘉峪关市农村或乡镇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政府证明);

第二十条 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新就业学生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由申请人向其实际居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证书,从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8年;

2.申请人属市属行政事业或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单位正式职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满6个月,并自合同履行之日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请人单位无职工公寓;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机动车辆,在嘉峪关市无住房。

2、提交资料

1.《嘉峪关市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新就业学生公租房申请表》(由社区服务中心提供);

2.申请人的学历证明;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干部介绍信、编制单等)、社会保险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第二十一条 引进人才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由申请人向其实际居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嘉峪关市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

2.已与引进人才单位签订了服务合同的引进人才;

3.申请人在嘉峪关市无住房。

2、提交资料

1.《嘉峪关市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表》(由社区服务中心提供);

2.引进人才认定文件;

3.与引进人才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

4.用人单位的担保文件;

5.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由申请人向其实际居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嘉峪关市的《居住证》,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并在本市实际居住满2年;

2.申请人在本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年以上,且合同履行2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之日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上一年度嘉峪关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嘉峪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

4.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

5.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嘉峪关市及户籍地无机动车辆。

2、提交资料

1.《嘉峪关市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表》(由社区服务中心提供);

2.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和嘉峪关市居住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5.其它与收入、住房、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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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程序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程序

    内容:只有在债务人实质性无力偿还债务、债务人存在多方债权、债务人有财产可供清偿、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以及债务人的破产程序公告等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成功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破产是指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使其财产被清算并偿还债权人的一种法律程序,3. 债务人有财产可供清偿债务人有财产可供清偿是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必要条件之一,本文将详细介绍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及其深层次解析,债权人应在适当的法定程序下向相关部门递交公告申请,公告内容应包括债务人姓名、证件号码、破产事由等信息。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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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临时监护人条件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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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申请临时监护人条件是什么

    内容:申请临时监护人条件是什么1、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相关法律知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二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那么申请临时监护人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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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申请监护权都要具备哪些条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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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民法典申请监护权都要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那么民法典申请监护权都要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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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强制执行的律师费怎么收取)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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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强制执行的律师费怎么收取)

    内容: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民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或者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并且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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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之间申请抚养的条件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夫妻之间申请抚养的条件

    内容:夫妻之间申请抚养的条件夫妻之间具有抚养义务,夫妻之间的抚养是不需要申请的。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这两条规定对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与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并没有效力不同的区别,也即我国《婚姻法》把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与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均视为家庭内部成员应尽的义务。这一条款并没有明确排除夫妻之间的扶养。那么夫妻之间申请抚养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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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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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2022

    内容: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2022申请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条件是:单身购房者需要年满25周岁;非京籍家庭需要持有暂住证、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个税;北京市户籍家庭需要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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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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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内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十四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那么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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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将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等列为单独或者合计持公司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事由。具体到本案,因李杰自2012年11月起不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导致公司连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无法继续,公司的存续势必造成股东重大损失,且其与刘梅之间的矛盾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符合上述规定的公司解散情形,刘梅所持股份超过公司表决权股份的百分之十以上,可以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散公司。
  • 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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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的条件

    内容: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可以提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的()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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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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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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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条件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条件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52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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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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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

    内容:三、如何避免个人破产的发生1. 管理好个人财务:定期评估自己的资产和负债,并制定合理的预算计划,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日常开支和债务,二、个人申请破产后会带来哪些后果1. 财产清算:个人申请破产后,法院会对其财产进行清算,以确定其资产和债务的具体情况,3. 债务超过:个人破产申请的第三个条件是债务超过,即个人的债务总额超过其资产总额,一、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1. 资不抵债:个人破产申请的首要条件是资不抵债,即个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

    孔孟廷律师
    2023.08.2832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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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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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债权人如何申请企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债权人如何申请企

    内容:总结: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债务人实际破产、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和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侵害,如果法院确认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并认定债权人的申请合法有效,将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确立债务人的破产财产清偿方案,3.法院审理:法院将对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包括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债权人的债权证明等进行调查核实,只有具备合法债权的债权人才能申请债务人的破产,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可以实现债权的有效保障,但是在进行债权人破产申请之前,债权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债务人的破产,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晓红律师
    2023.11.2190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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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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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房屋贷款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手房屋贷款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内容:手房屋贷款申请需要哪些条件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那么手房屋贷款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43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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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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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应具备哪些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那么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557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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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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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什么

    内容:二、领取标准失业金的数额根据参保人员的个人实际缴费年限、月平均工资以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计算,最高不超过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符合上述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请领取失业金,领取标准将根据相应的公式进行计算,并按月领取,其中,个人实际缴费年限指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总缴费年限指规定缴费年限之和,最高不超过15年,失业金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救济和帮助他们重新就业,总之,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帮助其尽快重新就业而设立的救济制度,下面将详细介绍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

    林艳英律师
    2023.06.3065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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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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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那么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需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74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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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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