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的投标是否受到行政处罚的影响?
分公司是不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对象的,处罚的应该是总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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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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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另外,还因绿化市场不完全规范,施工受气候、天气等因素影响,控制绿化工程的成本,从定量角度确定项目的投标报价。那么园林绿化工程投标制胜方法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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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法律分析:欠债被起诉,涉及到的是民事纠纷,法院审理查明后会依法做出判决,债务人应当依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父母欠债被起诉的,儿子可以当兵,因为父母的债务纠纷与其儿子没有关系,其儿子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且民事诉讼的纠纷不会影响当兵但是债务人还是应当按时偿还债务,法律分析欠债不还,被起诉的,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一般法院不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欠钱不还被起诉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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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然而,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代偿责任,可能会面临经济风险和信用损失,那么,担保人的责任到底会对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综上所述,担保人的责任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有着复杂的影响,担保人的责任对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有着直接的影响,担保人的存在使得债务人觉得即使自己无力偿还债务,也有人可以替他负责,从而导致债务问题的进一步恶化,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能会向担保人追偿。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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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是串通投标导致的无效。《招标投标法》第53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中标无效。六是违法确定中标人导致的无效。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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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投标中,企业人会需要投标人提供过去3年、5年或者10年内的相关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当仔细查看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须知和前附表的具体要求,并根据要求进行相关材料的提供,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诉讼及仲裁判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三年)发生有关建设工程类质量、履约等诉讼的扣2分,属于骗标行为,招投标中近三年指哪三年,需要精确到月吗在招投标中,对于近三年内转包等严重违约情形的时间认定,一般应该从招标公告或者投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开始计算。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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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此,为了更好地应对疫情对诉讼时效的影响,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升远程诉讼的效率,并加强司法机构的协调合作,限制期的延长、特殊情况的考虑、远程诉讼的兴起以及政策的灵活调整,都为当事人在疫情期间的法律纠纷提供了更多的解决途径和保障措施,因此,在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的情况下,当事人确实不能及时行使请求权、民事诉讼时效中止,此外,根据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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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解决这一问题,立法和司法相继出台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相关措施,那么工程挂靠与转包对实际施工人工程款请求权是否有影响?除挂靠行为外,最为常见的借名行为是为规避商品房限购政策借名购房行为。转包行为发生在施工单位承包工程之后,而挂靠行为起始于参与投标、订立合同之前。那么挂靠和转包对工程请求权的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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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合同已依法成立并生效,乙公司应承担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甲公司进行投标工作,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已进行履行的合同效力是毋庸质疑的。即使双方当事人合意合同生效,亦不产生法律上的效果,而只能是涉及合同的协商解除问题。故本案虽双方当事人均认为合同未生效,但该合同已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应认定合同有效。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法院应行使释明权,向当事人告知,以便当事人更好的行使诉讼权利。那么认识意志不影响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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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以,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后要抓紧时间认真阅读、反复研究招标文件,列出需要业主解答的问题清单和需要在工地现场调查了解的项目清单,三、确定投标最终报价投标最终报价是投标单位以标书编制的预算价(标价)为基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对预算标价进一步修订的报价,可以在标书中列报,也可以以降价函的形式另报,,投标单位的投标最终报价与业主的标底相比较,误差在业主限定的合理范围之内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中标,工程施工方案是其中的关键,直接影响到预算标价及投标的成败,投标单位要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初定几套方案进行测算、比较。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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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中标后可委托分公司签合同吗法律分析:总公司中标后,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5、总公司中标以后可以委托分公司签合同,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在经过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把中标项目当中的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所以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其中一部分的工作,这也是可以的,总公司中标以后可以委托分公司签合同,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在经过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把中标项目当中的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所以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其中一部分的工作,这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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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中标通知书一旦到达投标人,合同即成立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发生纠纷的,以备案合同为准。那么建筑施工合同不备案有什么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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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借款人或租客出现还款或违约问题时,担保人将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责任,综上所述,作为担保人的角色,除了给借款人或租客提供安全保障之外,还可能对担保人本人产生一定的影响,担保人需要与借款人或租客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共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果借款人或租客无法按时还款或出现违约行为,这将会对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在成为借款人或租客的担保人之后,担保人与其它人的关系可能发生变化,在担保过程中,如果借款人或租客无法履行责任,担保人将需要代替其偿还欠款或补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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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以及在开标、评标中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注意评审时对投标文件要进行哪些符合性鉴定,杜绝废标的发生,避免投标文件的修正。对评标办法及细则中的一般评标原则不用多看,但评标内容及打分标准必须仔细阅读和分析,并同步制定对应的投标、报价策略,这将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的质量和中标概率。那么建设工程的投标技巧与策略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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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政府采购活动中,合理确定投标保证金交纳日期,是招标采购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实践中,采购人往往更多强调自身的利益,将风险转嫁给投标人,一旦投标人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往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案件较为少见,一般由发包人以勘察成果不符合发包人的要求为由拒付勘察费而引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那么建筑工程什么时候交投标保证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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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招标投标是目前我国国内建筑市场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缔约方式。一般地,不能因为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没有经过招标投标定而认定合同无效,即使有些规章、地方性法规对此作出了强制性规定,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方须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订立施工合同。“因此,以下三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必须采取招投标的方式:1、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2000年5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上述工程的范围和标准。那么如何处理建设工程合同招标投标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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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外债不断,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及正常生活。在元甲律师的帮助下,女方与男方达成调解,孩子、房子、车子归女方,保障母子的正常生活。男方、女方各自名下债务归各自偿还,减少女方后顾之忧。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条件: (1)行为必须齐备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基础条件。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条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实践中,行为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现场),应当认定行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观目的。 (3)客观上有逃离的行为,且逃离行为可能影响到对被害人的救助、导致事故损失的扩大、妨害民警对事故的查处。如果行为人的“逃离”没有影响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之法定义务的履行,则不应认定其“逃离”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从而不应承担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罚。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了一些刮蹭事故,但是开车驶离了现场,也就是说车主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了肇事逃逸的现象。对于这种行为具体的惩罚措施还需要看其造成的事故影响如何,如果是轻微事故的话,一般情况下会处罚款;如果造成了别的事故的话,就要根据其情节的轻重来定。 对于轻微事故,例如将其他车辆出造成了刮蹭,但是在知道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这就是属于知道性肇事逃逸,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造成了财产损失也可以进行协商的。但是这种情况已经造成了肇事逃逸,因为是在已知造成了刮蹭的情况下,视力现场的这种情况下会被判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并处15天以下的拘留。 并且如果在其中一场交通事故人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的,但是根据证据能够证明其并不知道或者是没有发现现场发生事故时,是不能被判定为逃逸车辆的,因为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应该是为了躲避法律责任或者是不想负责。并且逃离后是没有时间和场所限定的,因此出现以上这两种情形就不会被理解为肇事逃逸。 所以如果出现以上这种情况,一定要主动联系警方,说明缘由,然后让警方在中间进行协调和定责被定完责后,应当积极地负起责任,并且全程一定要认真的配合警察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