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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自杀后还追赃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诈骗罪自杀后还追赃吗
内容:诈骗罪是刑事犯罪,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应当追缴、退赔,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地方返还诈骗的财物,法律主观:至于诈骗罪追款,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对不合法的财产应当没收,上缴国库,法律分析被网络诈骗被骗金额五十多万,涉案金额就已经巨大了,而且造成被害人自杀的后果,公安机关肯定会高度重视,穷尽侦查手段,将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抓获归案,并追回被骗的财产损失。
王熙律师2023.10.1170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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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自杀行为算不算治安行为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高校学生自杀行为算不算治安行为
内容:组织集体.自杀犯法,有鼓动他人的嫌疑,动机可议。阻止集体.自杀不犯法。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龙珊律师2022.05.06809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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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致被害人自杀的构成什么罪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讨债致被害人自杀的构成什么罪
内容: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那么讨债致被害人自杀的构成什么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748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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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殴打嫌疑人不构成刑讯逼供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检察官殴打嫌疑人不构成刑讯逼供吗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陈明月律师2022.03.0321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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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_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_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一)故意犯罪的;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因为以下情况而导致的身体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这属于违法行为;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是劳动者主观故意。
黄东洁律师2022.05.08359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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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不起自杀债权人是否有责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欠债还不起自杀债权人是否有责任
内容:欠债还不起债务人自杀债权人是否有责任债务人欠债还不起而自杀的,债权人依法追讨欠款但没有做出侵权行为的,债权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导致他人自杀犯故意杀人罪吗1、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杀人死亡,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通过自己的逼迫、诱骗行为促使自杀者自己动手杀死自己,即借助自杀者自己之手达到行为人欲杀死自杀者的目的。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那么欠债还不起自杀债权人是否有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752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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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学生在学校自杀学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抑郁症学生在学校自杀学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内容:抑郁症学生在学校自杀学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翁玉素律师2023.04.1813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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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后自杀定罪吗
陈宗琼律师
被家暴后自杀定罪吗
内容:如屈原投身汨罗江,以死唤起民众的觉醒;孟*女哭长城,殉夫自杀;疾病缠身的人为避免连累家人或社会而自杀等。这类自杀者的共同心理是死是有价值的,是唯一的选择。涂*干认为在原始社会和军队里这类自杀较多。涂*干认为这类自杀在家庭气氛浓厚的社会发生机会较低。研究表明,自杀的模仿性现象及潜意识引导确实存在。那么被家暴后自杀定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1102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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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受伤得赔偿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身体受伤得赔偿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吗
内容:一方因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工伤赔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身体受伤得赔偿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173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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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暴力属于校园欺凌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冷暴力属于校园欺凌吗
内容:冷暴力属于校园欺凌吗冷暴力也是属于校园暴力的一种: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校园暴力基本定义在世界的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并不时有校园学生暴力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恶劣的案件。在日本,校园欺凌已经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年有许多学生自杀。“校园欺凌”对受害者的伤害也不可小视,受欺凌的学生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同时“校园欺凌”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
姚平律师2022.03.2250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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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自杀后还追赃吗,诈骗犯死后还会追究责任吗
许瑞林律师
诈骗罪自杀后还追赃吗,诈骗犯死后还会追究责任吗
内容:以下是几种可能的追赃途径:刑事诉讼程序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其经济损失,在一起引人关注的诈骗罪案件中,被告人因诈骗罪被判刑入狱,但其自杀身亡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仍未得到赔偿,2. 民事诉讼程序如果被害人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其造成了经济损失,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无法满足其赔偿要求,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五、注意事项在追赃过程中,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证据收集:被害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包括被诈骗财物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许瑞林律师2023.10.1397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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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受害人自杀属于严重后果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强奸罪受害人自杀属于严重后果吗
内容:强奸罪受害人自杀属于严重后果吗涉嫌强奸罪导致受害人自杀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赵金保律师2022.03.0342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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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另一方是否有抚养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另一方是否有抚养
内容:夫妻一方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另一方是否有抚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同时负有义务的一方无论有无抚养能力,必须全力履行抚养义务。夫妻因抚养发生纠纷时,可要求有关单位或者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强制对方履行抚养义务。义务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那么夫妻一方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另一方是否有抚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6103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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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哄怂恿他人自杀是否违法,怂恿他人自杀该如何惩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起哄怂恿他人自杀是否违法,怂恿他人自杀该如何惩处
内容:在我国刑事立法上,自杀行为并不是一个违法行为,帮助自杀的行为一般很难归入故意杀人罪的罪名中,对于起哄者也很难认定其违反刑法,原因在于起哄者对自杀的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是存疑的,即很难说当事人是因为这些言论而最终选择轻生。起哄怂恿他人自杀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怂恿他人自杀该如何惩处?
周春花律师2023.07.2749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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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被迫自杀,债权人有责任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欠债被迫自杀,债权人有责任吗
内容:欠债被迫自杀,债权人有责任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因欠债自杀的,债权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债权人有非法索要债务的行为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那么欠债被迫自杀,债权人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798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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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车祸致20岁艺术系女生身体、眼睛多处受伤严重,也因此失去了艺术家的右手食指,造成终身遗憾。元甲律师不仅全力争取赔偿金,还给予心理受重创的当事人极大的安慰与心理疏导,拿到赔偿款与当地最高标准的精神抚慰金。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用法律的温度陪伴当事人度过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元甲交通律师 32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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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自己的情绪,允许它们的存在,重视它们的表达,接受它们的爆发;慢慢学习与情绪相处,疏导它,不抗拒,不评判,放松,观察它们的流动;与每个情绪和解,深深地爱上每个情绪,我们身体的每个细胞都有许多记忆和印痕。每一个情绪都是这些古老印痕的表达,所以每一个情绪就是一个众生。我们爱上这些情绪,也就是爱上我们内在的众生。如你也有被情绪困扰时,可以咨询我,为你体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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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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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旅行,要么读书,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王熙 34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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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案件中经常有人因为婚姻不顺而抑郁,常见的有两种,第一种就是长期遭受家暴,当然包括冷暴力;第二种就是长期被出轨,甚至长期被PUA;本案中的女方就是其中的一种,长期被家暴到抑郁,最后被送进精神病院诊断为“心境【情感】障碍”,这个时候男方提出离婚,配偶是第一监护人,你是不是就很无助了,最可怕的是没有父母或合适的人当你的监护人,谁来维护你的权益吗?再说现在很多都是独生子女,父母要是健康还好,不健康呢,配偶作为第一监护人,你觉得财产和孩子还是你的吗😓?本案中女方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他兄弟姐妹和父母都不适合当监护人,后来自己的姐姐承担起了该份责任,大家看完后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忍受这样的婚姻呢?身体健康是最第一位的,否则什么都不见得是您的,大家认可吗?
大律云律师团 553评论 -
🚩(一)结婚6年,老公一直出轨,我想要好好维持婚姻怎么办? 说实话,这不是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问题,但每次都让我很震惊。当妻子问「怎么办」的时候,本质是在表达什么呢?——女性在婚姻中感受到了不舒服,同时还在自责,竟然还在想,如何通过自身的调节化解这种不舒服? 或者应该这样说:如果你当真想通了,就要维持一种开放或者半开放的婚姻,你喜欢或者是需要这种关系,那随意。但那样就不会提这个问题。既然提问,说明心里不接受。心里不接受,又努力调节自己,这就相当于给了老公一个默许。你化解情绪的努力,换来的是他变本加厉。 一件事让你不舒服,说明这件事有问题,你就要解决这个问题。腐败变质的食物吃了不舒服,说明它们对身体有害。在心理咨询中,有一种练习就叫「毒物想象」:想象一下,有人要喂你吃一种你发现已经腐败变质的食物,你会是什么反应?——你会拒绝,扭头,激烈挣扎手脚并用,誓死不松口。哪怕对方向你表明他非常无奈,或者这个东西本身没有害处,或者其他人都可以欣然领受,但你还是不舒服。不舒服就让你决不松口,对吧?你要拿出同样的态度,对待「老公和别人暧昧」。你的感受告诉你:那是婚姻中的毒物。
大律云律师团 923评论 -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姚平 63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