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保全措施

2021.12.18 14: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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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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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行政诉讼保全措施如下: 1、申请的方式要符合要求。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2、申请的时间要及时。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判决生效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3、请求的对象和范围要明确。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 4、申请保全的措施要具体。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5、申请的条件要符合法律规定; 6、申请人要提供担保。诉讼保全是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的一种紧急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从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避免申请人败诉后,被申请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得不到赔偿的情况发生,申请人在提出诉讼保全时,应当同时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或担保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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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行政诉讼保全措施如下: 1、申请的方式要符合要求。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2、申请的时间要及时。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判决生效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3、请求的对象和范围要明确。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 4、申请保全的措施要具体。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5、申请的条件要符合法律规定; 6、申请人要提供担保。诉讼保全是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的一种紧急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从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避免申请人败诉后,被申请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得不到赔偿的情况发生,申请人在提出诉讼保全时,应当同时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或担保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 财产保全的措施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财产保全的措施

    内容: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那么财产保全的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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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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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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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保全债权的措施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财产保全债权的措施有哪些

    内容:财产保全债权的措施有哪些1、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定场所予以扣押在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该措施主要适用于便于移动的较为贵重的财物。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银行、信用合作涉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处分其存款的措施。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所谓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是指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全措施外其他法律规定的保全措施应视为财产保全措施均可适用。那么财产保全债权的措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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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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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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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不当履行中的保全措施主要包括:依法应由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行使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依法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而撤销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当履行时,依法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金融债权风险保全措施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金融债权风险保全措施有哪些?

    内容:金融债权是因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作而产生的,是一种由金融机构产生的相对其他普通债权而言金额较大的财产权。金融债权风险保全措施第一,加强对金融债权资产的保护。债权保全的风险的方法如下:1、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情况;2、债权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3、通过人民法院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调查核实,防范债务人弄虚作假,转移财产而逃债,确保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能够达到保全效果,顺利实现将来法院裁决的实体权利;等等。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那么金融债权风险保全措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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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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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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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的保全措施是什么?债权保全有哪些风险!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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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的保全措施是什么?债权保全有哪些风险!

    内容:在司法实践当中不仅有财产保全、诉讼保全,还有债权保全。债权保全又叫做债的保全,这是对债权人利益进行保护的一种措施。下面由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讲解:债权的保全措施是什么?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债权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债权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债权保全落空。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那么债权的保全措施是什么?债权保全有哪些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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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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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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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中规定的合同保全措施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法律中规定的合同保全措施有哪些

    内容: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第三人的行为被撤销的,其行为自始无效。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合同法》第73、74、75条对此制度作出了规定。保全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时,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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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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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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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保全有哪些措施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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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合同保全有哪些措施

    内容:合同保全有哪些措施合同保全保全代位权与撤销权。(一)代位权它是因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对第三人、债务人和债权人本人都会产生法律效力。债务人、第三人的行为被撤销的,其行为自始无效。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张嘉娱律师
    2022.03.2697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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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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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范财产保全风险的措施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法院经审查后,认定符合保全的条件的,裁定予以保全的,并立即予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债权人对三角债如何做最有效的保全措施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人对三角债如何做最有效的保全措施

    内容:但是张某炒股失败后无法偿还李某的债款,李某自然无法偿还吴先生的债务,而吴先生欠下的三十万又无法还给亲戚朋友,这一个罗圈债让吴先生最为痛苦。吴先生向李某索要债务。李某碍于情面不敢对不还钱的张某进行起诉。面对这样的情形,吴先生只能越过李某直接起诉张某。只要债权合法,债务人的消极催款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偿还期限已到,欠着债务人债务之人损害的利益不单单是这个债务人本身,债权人都是可以行使代位权的。那么债权人对三角债如何做最有效的保全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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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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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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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保全措施能否因反担保而解除?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财产保全措施能否因反担保而解除?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所采取的措施,不因被申请人提出反担保而解除。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那么财产保全措施能否因反担保而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078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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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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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债权风险与保全措施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金融债权风险与保全措施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金融债权风险与保全措施第一、加强对金融债权资产的保护。加强对金融债权的保护是保障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需要。建立信用记录和监督机制,对逃废金融债权的责任人也列入不守信用的档案,对不守信用的企业进行制裁。金融债权保全文件一般是由企业债权银行出具,由人民银行确认。主要运用与保全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债务人财产减少导致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债的保全属于法律制度。那么金融债权风险与保全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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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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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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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所适用的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合同的保全包括哪几种措施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合同的保全包括哪几种措施

    内容:合同的保全包括哪几种措施它包括了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合同法》第73、74、75条对此制度作出了规定。保全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时,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吴梦云律师
    2022.03.2634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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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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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那么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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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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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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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保全反担保措施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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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被保全反担保措施

    内容:被申请当事人如果想要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那么所给出的进行担保的相应财产的市场价值或者是进行担保的相应金额应该至少要和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相应财产的市场价值或者是金额相等。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当然同样也达到了相应的法院通过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所需要达到的目的,这也就是说,在相应的被申请当事人提供了担保之后,法院现前给被告当事人所采取的的财产保全这一措施也就完全没有再继续存在的必要和价值,被告当事人所在的人民法院就应该解除被高当事人财产保全。上面所说的,就是个人或者是企业被保全反担保的全部措施。那么被保全反担保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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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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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于证据保全措施的相关规定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 分期债务的保证期怎么算以及债的保全措施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分期债务的保证期怎么算以及债的保全措施有哪些?

    内容:下面催天下小编为您具体解释分期债务的保证期以及债的保全措施。从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来看,分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到底是从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还是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开始起算这点,未见法律或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因此,我们认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而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正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二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分期债务的保证期怎么算以及债的保全措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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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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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债权风险保全措施以及金融债权风险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金融债权风险保全措施以及金融债权风险

    内容: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大部分流动资金都来自银行贷款,一旦企业不能按期归还或不能归还,信贷资产质量就会下降。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金融债权风险保全措施以及金融债权风险。金融债权风险有哪些所谓风险是指由于不确定性所引起损失的可能性。金融债权风险就是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侵害贷款金融机构债权的可能性。那么金融债权风险保全措施以及金融债权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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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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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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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税收保全措施有哪三项,税收保全措施包括

    内容: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3、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6、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如下: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张旭律师
    2023.10.0824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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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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