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穿拖鞋扣分吗?

2021.12.19 09:07:23
93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穿拖鞋驾驶机动车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三项的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交警认定拖鞋跟凉鞋的区别在于有没有脚后根有带子,不管是拖鞋还是凉鞋,只要没有带子的,都会受到处罚。在新交规中对于穿四厘米以上的高跟鞋、穿拖鞋等,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并且一次扣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7412 人赞同
16 人不赞同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