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交强险多少钱,河南省摩托车交强险
导读:
保险公司三招:拒绝、拖延、捆绑销售2006年,我国正式施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明文规定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摩托车也不例外,督查发现,郑州市、焦作市等地不少保险公司或以不办理摩托车交强险业务、业务员没有权限受理、系统故障等理由拒绝,在焦作市的一家保险公司内,督查人员发现一名车主正在咨询摩托车交强险保费,根据他的摩托车排量,交强险保费是400元,然而保险公司报出了两倍的高价,督查发现,不仅是摩托车,营运货车、出租车等高赔付车型投保交强险在全国也一直是&ldquo。
新华社郑州8月25日电 题:河南多地:摩托车投保交强险咋这么难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陈春园
保险公司拒保拖延、捆绑销售,摩托车主来回折腾、苦不堪言……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九督查组在梳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收集的问题线索后发现,不少河南摩托车主对交强险投保难问题反映强烈。
日前,督查组实地走访了河南省郑州市、焦作市等地多家保险机构,发现不少地方以摩托车为代表的高赔付车型的确难买交强险,相当数量摩托车脱保,对群众日常生活和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影响。保险公司社会责任缺失、监管机构管理失之于宽松软,更需要尽快“补位”。
保险公司三招:拒绝、拖延、捆绑销售
2006年,我国正式施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明文规定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摩托车也不例外。但督查组在河南省暗访发现,一些保险公司对于摩托车交强险的办理需求比较淡漠,设槛拒保现象时有发生。
——变相拒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险公司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虽然国家有明文规定,但保险公司往往通过变相拒绝的方式拒保。在焦作市一家保险公司,记者以投保多辆摩托车为由咨询保险人员,得到的答复是,需要公司领导签字才能办理,公司每天的办理量有限,上个月只办了一辆。而记者调查发现,仅焦作就有近万辆摩托车,交强险投保需求巨大,一月办一辆根本无法满足车主需求。
督查发现,郑州市、焦作市等地不少保险公司或以不办理摩托车交强险业务、业务员没有权限受理、系统故障等理由拒绝;或设定不合理条件,将部分无法完全满足条件的车主拒之门外,如对于车籍是外地的,要求车主需有当地户口、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设法拖延。保险公司拖延的方法不一而足:以办理摩托车交强险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在或系统未开放等为由,要求客户次日再来办理;对于持有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的,则以需要原件为理由进行拖延;言语中反复引导车主去别的保险机构问问看看、比较比较;有的办理非常缓慢,表示需要先登记投保车辆和车主信息,等待人工审核,其中一家网点表示一般需要15天以上。
保险公司在承保时还经常附加各种苛刻条件和繁琐程序,最常见的方式是要求摩托车开至保险机构营业厅进行现场验车,并且要经过繁琐的手续;有的还需要开“奇葩证明”,意在让车主“知难而退”。
——捆绑销售。在焦作市的一家保险公司内,督查人员发现一名车主正在咨询摩托车交强险保费,根据他的摩托车排量,交强险保费是400元,然而保险公司报出了两倍的高价。
一名摩托车主在焦作市一家保险公司内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协商投保事宜。国务院大督查第九督查组供图
“800元!交强险加车船税加意外险,就是400元加40元加360元。”保险人员不容商量地说。
“光买交强险行不行?”车主问道。
保险人员表示,加了钱还不一定能保得上,还得往上报备、审批。
督查发现,不少保险机构在受理交强险时,明确提出需要投保人同时购买家财险、意外险等险种。在焦作市,人保财险要求搭售200元意外险,大地财险则需要搭售360元意外险。
利益驱动 监管缺位
作为首个由法律规定强制实行的险种,交强险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化解事故经济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银保监会数据,2021年,全国交强险参保机动车3.23亿辆,为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和人身健康损失赔付1763亿元。
督查发现,不仅是摩托车,营运货车、出租车等高赔付车型投保交强险在全国也一直是“老大难”问题,而河南省摩托车交强险难办问题尤为突出,此次督查暗访发现的涉事大小保险公司就有9家。
郑州市部分受访摩托车主诉苦说,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不仅要受交管部门处罚,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还将给涉事双方带来巨大经济负担,并可能因赔付问题引发各类社会矛盾。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摩托车保费较低、出险率高,给保险机构经营带来较大压力,成了“多做一单多赔一单”的生意。此外,高赔付车型办理交强险业务利润少、考核贡献小,也影响了一线保险人员接单的积极性。
督查发现,摩托车等高赔付车型投保交强险难,固然有部分保险机构社会责任感欠缺、重“经济账”轻“民生账”等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保险监管部门失职缺位,管理失之于宽松软。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相关保险机构的承保责任,界定了违规行为,清晰列明了相关处罚措施。对于发生拒保、拖延、捆绑销售行为的,监管机构应对其处以5万元至30万元罚款。
督查组认为,河南银保监部门近年来在收到众多针对摩托车交强险难办的投诉后,明知群众投保难以及保险机构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仍然仅对投诉情况进行协调解决,既未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现场核查,也未就此进行排查整治,多年来竟从未作出一起专门针对该情况的行政处罚,监管明显缺位,间接纵容了保险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尽快畅通投保渠道解民忧
督查组把调查暗访情况向河南银保监局进行了反馈。河南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对治理摩托车等高赔付车型投保难问题,河南银保监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多次发文传达、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联合行业协会共同监管、建立保险机构主体责任人制度等,但仍频频发生投保难,对此感到非常痛心,表明监管覆盖面不足,工作明显存在漏洞。
督查组建议,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地方监管机构应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摩托车、货车、冷藏车投保难等问题,在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保险机构拒绝履行法定承保义务等行为,发挥有效警示作用;国家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应针对多地出现的保险机构涉嫌拒保、拖延承保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指导地方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分析问题背后涉及的保险机构考核机制不合理不科学、地方监管机构监管措施不及时不精准等深层次原因,进一步研究完善交强险定价机制,从源头上解决交强险拒保、拖延承保、捆绑销售等问题,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真正落实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行动中。
河南银保监局表示,当前尽快对督查发现的涉事保险公司进行严肃查处,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排查;下一步,将把解决摩托车主投保问题急事急办,以保障广大车主的切身利益。同时,对保险公司对下级机构是否存在设限考核、捆绑销售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加强日常监测,优化服务,尽快推动建立网上交强险投保平台,破除保险机构对群众投保设置的不合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