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摩托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最多赔多少钱

导读:
二轮摩托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最多赔多少钱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最高110000元人民币。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那么二轮摩托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最多赔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轮摩托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最多赔多少钱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最高110000元人民币。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关于二轮摩托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最多赔多少钱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轮摩托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最多赔多少钱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最高110000元人民币。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上述责任限额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