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无责任险的适用

导读:
因为无责险本身就是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中不负任何责任但其应给相对方的赔偿本案中蔡某受到的损失罗某要承担全部赔偿蔡某的损失即为罗某的损失所以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范围内应承担蔡某无责任险赔偿12100元。只有这样理解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3条的立法本意。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无责任险的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为无责险本身就是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中不负任何责任但其应给相对方的赔偿本案中蔡某受到的损失罗某要承担全部赔偿蔡某的损失即为罗某的损失所以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范围内应承担蔡某无责任险赔偿12100元。只有这样理解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3条的立法本意。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无责任险的适用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简介
2012年10月5日罗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因操作不当将停靠在车道内等待通行的徐某小车碰撞导致该小车向后冲移4米时又将停在该小车身后的许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翻造成摩托车乘坐人蔡某倒地受伤。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为罗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徐某、许某、蔡某不负事故责任。后蔡某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罗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蔡某无责任险12100元。
分歧
对罗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蔡某无责任险赔偿12100元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蔡某无责任险赔偿12100元。因为无责险本身就是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中不负任何责任但其应给相对方的赔偿本案中蔡某受到的损失罗某要承担全部赔偿蔡某的损失即为罗某的损失所以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范围内应承担蔡某无责任险赔偿12100元。
第二种意见认为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范围内不应承担蔡某无责任险赔偿12100元。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范围内不应承担蔡某无责任险赔偿12100元。理由如下
无责险是无责任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从自己所投保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强制承担保险赔偿的行为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人或者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是社会将交通事故分担进行适当调整的一种机制体现交强险强制保险的优越性实现对受害者的保险补偿。
本案中罗某作为肇事者自身并未受到任何损害因此其不能要求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无责险赔偿。作为受害者蔡某其损失因罗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范围内足以赔付其也不能要求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无责险赔偿。只有这样理解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3条的立法本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