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在什么情况下需换领居民身份证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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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或者继承境内外国人遗产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遗产的归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在我国境内的适用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涉外继承案件是指继承人、被继承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或者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发生在外国以及遗产全部或者部分在外国的案件。我国民法典所以对涉外继承案件作出专条规定是因为涉外继承往往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国家的不同法律在法律适用上必发生法律冲突需要调整法律冲突的规范决定依哪国法律继承遗产才为有效。那么中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或者继承境内外国人遗产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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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如国外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那么我国对涉外婚姻离婚的处理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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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单位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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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民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1、提交收养材料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应的收养材料。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没有子女是伤痛的,收养成了一个拥有子女的途径之一,这是便需要了解我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以上便是我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那么我国公民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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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民的遗嘱权利遗嘱权利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在生存期间订立遗嘱以处分自己死后财产的自由权利。公民生前可以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这些都是关于公民存活期间财产关系变化的内容只有遗嘱权利的行使是关于公民死后财产所有权转移的问题。遗嘱权利的行使是公民对自己财产所作的处分行为只能由权利人自主作出由代理人代理设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因此遗嘱人行使权利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有效一般应以遗嘱人死亡时为准。为此我国宪法和法律设定财产继承制度最重要的是公民可以通过行使遗嘱权利处分其死后财产。那么公民的遗嘱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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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双方为外国公民结婚注册地在国外现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处理方式随着驻沪外籍人士的增多双方为外国人在上海离婚的也屡见不鲜。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上海各法院处理的数量开始慢慢增加。目前我们离婚法律咨询网已在闵行、普陀、徐汇代理了此类案件。目前我们正有起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此类案件正在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具体法院将如何处理我们拭目以待。由于当事人来自国度不同在谈判时需要注意当事人所处国家的风俗习惯以及思维定式。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双方为外国公民结婚注册地在国外现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处理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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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关于借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那么我国关于借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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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民可否立口头遗嘱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是可以订立口头遗嘱的但口头遗嘱只能在紧急的情况下订立并且要有见证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对此种遗嘱须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那么公民可否立口头遗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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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大家可能都有一种感觉,借钱或欠钱给别人的时候很容易,而到了想要收回欠款的时候可就是难上加难了,所以现在有很多的债务清欠公司专门负责帮忙讨债,如果债务清欠想通过法律诉讼应该注意哪些?债务追讨证据的收集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那么在我国法条中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中的诉讼风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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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所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为制裁破坏婚姻家庭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叁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叁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方式主要有哪三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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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通过对相关法规的解释,为你介绍了如何处理我国在外公民的离婚纠纷。双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办理或由人民法院审理。那么如何处理我国在外公民的离婚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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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方为中国公民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处理()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1、国外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签收法院的判决书时代理人应当注意点仔细核对国外方的姓名法院的文书中的拼写是否有错误。代理人曾经代理起德国离婚案件国外方名子打错代理人当事没有加以注意致使后来再收回双方判决书修改分麻烦。那么方为中国公民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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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关于赵镜瑜诉状的查证问题稳妥的办法是经我驻加使领馆办理认证手续。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旅居加拿大的公民诉请与国内配偶离婚应如何办理的请示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据我伊犁州分院报告及所附材料新源县东方红农场女教师赵镜瑜1968年与同场农工李春贵结婚生二男一女。伊犁州分院认为须查清赵现在的国籍以确定案件管辖并就查证征询意见和送达法律文书的途径及文书审查问题请示我院。赵李离婚案件可由伊犁州分院受理一审。此外赵镜瑜诉请离婚一案境外一方为原告又与以前的多数案件不同。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给我国旅居加拿大的公民寄递离婚诉讼文书问题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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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民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那么公民到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及诉状内容详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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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外国公民可以继承我国境内遗产吗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一规定,与我国公民继承不在我国境内的遗产和继承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的规定是对等的,也是按照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作出的准据法规定。但是,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定,我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应当按照条约、协定办理,不适用我国《继承法》中关于涉外继承案件的专门规定。那么外国公民可以继承我国境内遗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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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023年的拆房赔偿是多少? 2023年,根据房屋所在区域的不同等级,一般拆迁赔偿标准会在每平方米1.2万-2.5万元之间。 另外,拆迁赔偿还需要考虑房屋建造品质、地理位置以及房龄等因素。此外,对于居住了较长时间的老居民,赔偿金额还可能会有相应的增加。 总体上来看,考虑到我国目前土地房价的总体趋势以及未来政策的逐步完善,2023年的拆房赔偿大概会在几十万至上百万元不等。当然,这只是一个大概的估计,具体赔偿标准仍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法律承认事实婚姻吗? 我国一些贫困落后的地区,人到了十六七岁,经过媒人说媒,父母做主,举行结婚仪式后双方就生活在一起了,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当地人都认为他们是夫妻。那么法律承认事实婚姻吗? 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而仅仅举行结婚仪式就生活在一起的,并不构成事实婚姻。
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要求。 目前在我国开办传统律师事务所,要求开办人必须是具有合法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才能开办。但开办“云律所”则不需要律师资格限制,只要是致力于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对法治社会建设具有认同感、责任感的普通公民,均可以申请开办“云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