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为去过上海然后回来之后出差在目的地下高速时被查需要做核酸然后回来之后通知说当时高速核酸时有一例阳性要求隔离然后公司以我去过上海为理由不支付工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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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境外诈骗的钱是否可以追回来需要视情况而定:(1)被骗子诈骗之后,应当保留好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立即报案,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1、法律主观:境外诈骗的钱如果报警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追回赃款的,可以追回,4、钱被转到境外可不可以追回,需视情况而定:(1)向警方提供相应财产证据以及涉嫌诈骗人员的各种信息,钱财可能会被追回,警方将进行调查,并与国际执法机构合作,以追踪犯罪嫌疑人和追回被骗的资金,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境外诈骗的钱追回的情况通常比较复杂,但在一些情况下是有可能实现的。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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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来说当发生了轻微的交通事故之后拖车公司也会派车过来,但是并不是所有被派车来拖车进行维修或者修车之后保险公司就会给予赔付,当交警赶到现场后会根据现场情况来确定是否是由谁来负责赔偿责任或者是保险公司的赔付问题,对于没有保险责任或者是需要双方共同赔偿的案件的话,交警就会联系保险公司来进行赔付,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对于高速行车来说,很多司机都会遇到一些小的交通事故,这种事故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尤其是没有保险公司赔偿,很多人都是一分钱也不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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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最近这些年,很多人受到新事物的冲击,赖账的也开始多起来了,往往很多时候钱借出去了,不但钱要不回来,连亲戚朋友都没得做了。把钱借出去是情分,把钱收回来就是本分了。不过很多职场朋友把钱借出去之后却收不回来,这就很糟心了,其实把钱借出去,在把钱收回来的时候就是一门技术活了。那么借钱出去收不回来,到底该怎样去催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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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服刑,欠款还能要回来吗可以。作为债权人,需要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时可以到对方服刑的监狱开庭或者询问,并对有关证据进行质证,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询其银行账户和其名下的财产强制执行。作为债权人同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借款。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因此,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如果债务人没有出席,法院会视作缺席判决。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届满之后,债务人失踪的事实就会得到确认。那么债务人服刑,欠款还能要回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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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个人向公司借钱借条怎么写员工向公司借款借据篇一:今借到上海市某某有限公司人民币伍仟元,用于出差费用预支,出差回来时再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上海市某某有限公司员工:田XXXX年7月21日员工向公司借款借据篇二:兹确认本人收到向上海*****有限公司借用的如下款项: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借款形式:现金。本人保证于2年月日前全部偿还上述借款。本人承诺的还款方式:若在借款未还清前提交辞呈或其他情况离开公司,本人承诺将提前将借款还清,并经公司批准后才会离职。那么个人向公司借钱借条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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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了这些证据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之后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关于债务纠纷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第二招,银行转账凭证可作为立案证据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债务人下落不明、失去联系的情况,使得债权人无法通过私下沟通的方式来补救,只得依靠法院。那么债务人欠钱不还,没有证据的欠款能要回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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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小李是一家公司的财务,工作一直做得不错。所以领导也是十分的看好小李。但是最近出现的事情,却让小李很是郁闷,而且也让领导对于小李的看法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小李表示,自己这里没有多少钱。但是在朋友的请求下,小李利用自己的财务的关系,向领导进行了申请,从自己的公司的账户上面,也是提取了一部分的资金,借给了自己的朋友。但是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之后,小李发现,自己的朋友开始拖延还钱的时间。因为朋友说是暂时没有周转过来,小李也没办法。于是小李,就去请了私家侦探,来调查自己的朋友的去向。而小李的朋友,因为惧怕被起诉,也是将所欠的欠款,归还给了小李。那么债务人失踪,欠款能不能追回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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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起诉离婚时对方还没回来是否可以申请延期在离婚案件审理时规定的审理时间到了之后对方还不能赶回来起诉的一方担心会被自动撤诉是可以申请延期审理。按规定离婚诉讼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所以得按照民事诉讼法上的做法。原告或者上诉人接到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的通知后既不预交费用也不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以及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未获准许后仍不交费的。3原告法定代理人不到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那么起诉离婚时对方还没回来是否可以申请延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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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此被判处驱逐出境的不一定永远不能再回来,过了这个期限之后外国人可以再申请入境,但需要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审核,不过也很有可能永远被拒;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在我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有的是在中国已经定居的,有的是在中国工作的,有的是在中国学习的等。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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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做生意朋友可能都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就是货已经发出去之后,买主却迟迟不肯打货款,甚至恶意拖欠,当我们愤怒的同时也要学会冷静思考,他人恶意拖欠货款怎么处理,还能不能要的回来,对于那些赖账、死帐又该怎么办,一、走法律途径解决遇到有人恶意拖欠货款的情况之后,许多人们会在第一时间想到报警,请警察来帮助解决。在报警之后,许多时候人们的被拖欠货款,都是可以迅速追回来的。这是民间调查公司的基本工作流程,人们想要找他们来追回拖欠的货款,对此要有所了解。那么他人恶意拖欠货款还能要回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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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咨询:前两天我开车撞了人,对方是骑自行车逆向行驶,我听说2013年上海出了交通事故赔偿新规定,请问是怎样的?2013上海交通事故赔偿新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如果机动车司机没有过错,那么他只需要赔偿5%的损失,并且赔偿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规定草案(修改稿)还规定,在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外环线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若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无责的则减轻90%的赔偿责任,由机动车一方按10%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那么2013上海交通事故赔偿新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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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顺风车的高速费应该谁来承担双方协商。顺风车高速公路通行费是由车主付出的但搭顺风车的假如不给付车费的话那貌似也需要补偿一部份高速费。搭顺风车出车祸谁负责1、如果是因为驾驶员的原因所致也就是是驾驶员的责任那么对于造成第三人伤害自然应当由驾驶员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车辆所有者一经允许同乘者搭乘即负有将同乘车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搭顺风车出车祸驾驶人怎么赔偿搭顺风车的行为属于好意同乘行为。所谓“好意同乘”是指经同意无偿搭乘他人车辆的行为。其法律义务是车辆驾驶人不得损害同乘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无偿搭车者有过错的应相应减轻本车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那么顺风车的高速费应该谁来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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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夫妻一方,委托律师起草法律文书,然后提交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由法院审查材料,立案受理,然后才算完成立案程序,这是诉讼离婚的第一步。第二步,由法院安排夫妻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第四步,出判决结果,如果不服可以上诉到上一级法院。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一方第一次起诉至法院,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况下,第一次法院都不会判决离婚,必须等待6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到法院来。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上海浦东新区怎么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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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上海亲子鉴定费用 问: 越来越多的迹象让我不得不对自己的孩子产生了怀疑。孩子的母亲在这,我不方便带他去。趁下周刚好要去上海出差解决掉心中这个疑团。做了亲子鉴定后也许我就会好受点了。要是太多钱的话就不方便一次性从家里拿出来,老婆会怀疑。那么上海亲子鉴定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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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20因民间纠纷官司打赢了钱还是没要回来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那么2022因民间纠纷官司打赢了钱还是没要回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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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区交通事故,伤者承担主要责任,本以为自己拿不到赔偿款了,委托元甲之后,元甲和解团队仅用40多天,促成了双方和解,快速拿到赔偿款20万元!远超过当事人的心理预期,非常满意,当事人说“所有的感谢都在锦旗里”!
已经确定要离婚,高情商的女人才做这三件事--分居、不和对方联系、6个月之后再起诉不要太久。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