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未经妻子允许与别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并转账五万多,钱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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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丈夫去世留下债务妻子不知也要还钱吗已逝的配偶生前欠下的欠款,活着的一方是否都要偿还,这是不能一概而论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债权人追索的债务必须是合法的,如果是非法的债务,则一律不需要承担。比如丈夫生前有嗜赌、借高利贷、包养二奶等行为,擅自借了巨额借款供个人使用,妻子则无需对这些借款负责。超过遗产之外的债务,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但是,“不知情”并不是一个不承担债务正当的理由,而且即使夫妻双方私下约定“各自借款各自偿还”,对于债权一方的第三人也是没有效力的。那么丈夫去世留下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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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案情总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偿还。双方合同约定张XX按月支付利息并在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全部偿还本金20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吴XX以转账的方式向张XX支付了200万元借款张也在当日向吴XX出具了借据确认收到该借款。妻子能否以分居为由拒担责法院认为柳XX是否应承担共同还款义务应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她是否在借款合同上签名见证并不影响本案法律责任的认定。近日二审法院驳回柳XX的上诉维持原判。那么妻子能否以分居为由拒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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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近日,顺义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准许原告丈夫李某与被告妻子小红离婚,被告小红赔偿原告李某精神抚慰金5000元。原告李某诉称,1996年3月,我与小红经登记结婚。但我认为,该行为没有对原告造成伤害,故不同意赔偿其精神损失费。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红承认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也承认该行为不对。因该行为是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直接原因,对李某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也给李某精神造成一定的痛苦,故小红应给付李某精神抚慰金予以补偿,故判决准许原告李某与被告小红离婚,被告小红赔偿原告李某精神抚慰金5000元。那么妻子婚外情致离婚要赔偿丈夫精神损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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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妻子得知丈夫与另一女子共处一室后,起诉要求离婚。日前,孙静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她说她发现丈夫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夫妻关系逐渐冷漠。孙静说,在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期间,她和王海在派出所内达成了离婚协议,双方还签了字。孙静认为,王海的行为伤害了她,所以起诉要求离婚,除了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外,还要求将房子归她所有。庭审中虽然经多次调解,但是孙静离婚态度坚决,法院准予二人离婚。而双方在诉前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已经有约定,且不违背相关法律,比照适当照顾无过错一方,兼顾妇女、儿童的权益等,法院判决房子归孙静所有,剩余贷款归她偿还。那么妻子发现第三者闹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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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单凭微信转账能起诉小三吗:如果仅凭微信转账这一个证据,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还需要证明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配偶存在婚外情,与他人形成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其次,还要证明存在赠与行为,形成赠与的法律关系。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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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一方是以其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借款,但该笔借款经由夫妻另一方银行账户的,可认定该夫妻另一方对借款为明知并实际参与,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那么债务人转账给妻子可认定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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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妻子联系不上可以离婚吗夫妻离一方失踪联系不上可以由配偶到法院作为失踪方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办理宣告失踪手续。然后再起诉离婚。只要主张离婚一方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那么妻子联系不上可以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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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那么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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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当双方争论不休时,戏剧性场面出现了,王某的舅舅张某突然出庭作证,“出卖”了外甥女王某,一举“扭转乾坤”。张某在作证时说:“我是王某的舅舅,也是王某和李某的介绍人,他们之间的事我比较清楚。”当法官问及双方彩礼的给付和返还情况时,张某说:“在结婚前后,李某家总共给王某家13800元,给王某买白金戒指一个,价值2000元,我多次找到王某劝她回心转意,都被她拒绝了,我就劝她将彩礼还给李家,她就说我多管闲事。”王某对于舅舅“倒戈”感觉很尴尬,她说:“舅舅今天作为证人到庭讲述的内容,和事实相距甚远。那么新婚不久“妻子”竞不辞而别新郎人财两空案例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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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孟村的一对小夫妻闹离婚,男方为见女方面谈,便发短信表示同意离婚,女方竟将短信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将男方告上法庭。妻子称感情破裂 结婚几个月就闹离婚 孟村的小李和小王经人介绍相识,今年年初两人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今年7月,小王来到孟村法院,诉请法院判决与丈夫小李离婚并依法分割财产。今年7月,孟村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小王与被告小李离婚纠纷案,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而相对另一方当场没有表示异议,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名的话,是可以认定为正当合法并具证明力的证据。那么丈夫为见妻子短信同意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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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丈夫出轨并起诉妻子离婚妻子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近日通州法院判决女方胜诉。凤女士与高某上学时即谈恋爱于2010年结婚并生育一子。她曾收到一名陌生女子的信对方称自己在不知高某已婚的情况下与高某发生关系且怀孕得知高某已婚后果断断绝关系该女子不希望凤女士蒙在鼓里。诉讼中凤女士出示大量高某的开房记录其中有七次记录显示高某与同一名异性同时在凌晨以后入住同一房间。高某辩称是用自己的会员卡帮他人订房自己没有入住。法院认为开房记录足以证明高某与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是离婚的过错方。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由高某赔偿凤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那么丈夫多次出轨起诉离婚妻子可不可以要求抚慰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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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夫妻共同债务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那么丈夫用妻子身份证借高利贷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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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妻子怀孕丈夫能起诉离婚吗1我国民法典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女方那么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如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女方在分娩后年内女方中止妊娠后个月内。所以丈夫在妻子怀孕期间不能提出离婚。2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但即使如此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那么妻子怀孕丈夫能起诉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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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法医鉴定,结果为:因外伤致阴茎勃起功能障碍。张某的妻子王女士认为,自己作为张的合法妻子,丈夫因车祸丧失性功能,使自己的生理及心理健康受到了严重伤害,今后将陷入漫长的、不完整的夫妻生活。于是,夫妻二人共同以环境卫生管理所为被告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52700元,其中包括性权利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2.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正当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受到损害,要求侵害人进行赔偿的一种民事救济手段。那么丈夫因车祸导致性功能障碍——妻子能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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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你的新工作不在武汉,你应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原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销户转账手续。那么婚前购买婚后办证的房屋妻子有份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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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法定情形未判决离婚,但是法院认可了原告举证的对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进行了否定评价!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第一次诉讼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其实不然。第一次诉讼即使不判离,但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第二次的铺垫,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婚内男方在情人节给第三人转账520,5.2,1314,在其他时期买女性内裤,女士化妆品。我们主张男方出轨,男方否认,法院认定男方存在婚内过错,赔偿女方2万元精神损失费。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