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友同居一个多月,现在意外怀孕了,男友的态度不太想要这个孩子,我该怎么办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同居怀孕男友拒担责,女子亲子鉴定证清白 前年冬天的一个案例给上海博星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的陈*医留下深刻的印象,一名怀着4个月身孕的青年女子来到上海博星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要求对腹中的胎儿进行亲子鉴定。得知怀孕时也可以做亲子鉴定,女子无奈之下来到鉴定中心。陈*医随后陪她到医院提取腹中羊水,在她多次做工作后,该女子的男友也表示愿意来鉴定中心提供血样进行检测。在中国,第一例亲子鉴定是1991年。最早的亲子鉴定只用于司法部门,在继承权、抚养权等产生纠纷时进行认定,近年来,个人委托才逐渐增加。专家建议,男方如果要做亲子鉴定,最好让女方知情。那么同居怀孕男友拒担责女子亲子鉴定证清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2、非法同居的处罚如下:如果一方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构成重婚罪,可能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可能构成重婚罪,受到刑事处罚,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法律主观:非法同居的处理:如果一方有配偶或者双方均有配偶之间非法同居的,且在同居期间领取了结婚证的,构成了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主观:有夫之妇与他人同居不会构成重婚罪,不需要坐牢。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总结来说,男方的出轨行为是否构成不忠行为以及女方索偿100万是否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离婚,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次,女方索偿100万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还需要考虑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男方出轨未同居要求离婚,女方索偿100万法院支持吗男方出轨引发家庭危机,女方是否能够索偿100万并获得法院支持离婚,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不过,对于女方来说,保护自身的权益是十分重要的,在婚姻关系破裂后,若能够有合理的索偿要求并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维护自身的尊严和权益是非常有意义的,如果女方能够证明男方的出轨行为直接导致了财产的减少或损失,那么她有权要求男方进行经济赔偿,然而,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女方索偿100万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还需要看其他一些因素。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一女子被他人拍裸照逼其离婚,为面子该女写了借款据而成被告。3月26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李先生要求被告张女士归还借款25000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张女士因与丈夫感情欠佳结识了单身的李先生,几次见面后便开始同居。2007年,两人开始发生矛盾,张女士便向李先生说明保持朋友关系。张女士反悔要求删除裸照,李先生坚持要和她结婚后再删除。李先生便拿着张女士出具的保证书,向法院起诉要求张女士偿还借款25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主张张女士借款为民间借贷款项,理应就借款事实的发生承担举证责任。而张女士提供的录音证据,证明力显然大于李先生提供的孤证的证明力。那么女子遭遇艳照门逼婚不成被男友索债2.5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同居女友能继承男友的财产吗不能。除非有遗赠协议。基本不可能,除非在1994年2月1日前就已经以夫妻名义同居并一直延续到一方死亡时,才能形成事实婚姻关系,从而继承遗产。当然这只是法定继承,遗嘱就随便了,指定给你就是你的了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将男女双方均无配偶而未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定性为同居关系,取消了非法同居的提法,同时也对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做出了新的界定和程序性概括。那么同居女友能继承男友的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3岁男童遭母亲男友虐打,同居期间虐待孩子属于家庭暴力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法律规定,该行为已经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近日,一名3岁幼儿被母亲的同居男友用皮带抽打、用酒火烧身,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地方。虽然母亲家人发现后,将钮某扭送到了派出所,但孩子的身心已经受到了严重伤害。而近些年来,各地虐童事件屡见不鲜,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了严重危害。首先,拒绝没有爱心的人教引照看孩子,远离受虐环境。最后,不明白如何引导调皮孩子,向心理专家育儿专家取经求助,一旦孩子受虐后出现不良反应,及时求助于心理专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现我们正在闹分手,男友强行讨要同居期间我自己凑钱购买的部分电器,请问:这种情况,男友是否有权讨要?那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需要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如双方没有约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比例,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同居时间长短、同居期间共同生活的实际开支等情况对债务进行分割,如同居期间双方未对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属进行过约定,双方在同居期间产生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个人所有,但双方基于共同经营、共同投入所获得的财产可视为共有财产,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可要求对同居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如该些资产是双方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且双方已就该些财产的出资份额、财产权属比例做出约定,法院裁判时一般按双方已合意达成的协议约定进行处置。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原来宋先生的新婚妻子怀上了别人的孩子让他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戴上了“绿帽”。婚后没多久宋先生发现妻子身体常常出现不适呕吐等症状时有发生。没想到检查结果让宋先生大跌眼镜原来妻子竟然已经怀孕了5个多月。得知实情后宋先生当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周女士的婚姻关系。可周女士并不同意离婚称民法典有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本案中周女士在婚前就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并向宋先生隐瞒了上述事实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宋先生起诉离婚属于“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范围法院应当受理。那么妻子怀上前男友孩子可不可以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同居期间的收入算共同财产吗法律主观:《民法典》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但是属于按份共有,同居并有孩子期间的财产算共同财产吗1、法律主观:《民法典》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但是属于按份共有,1、《民法典》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但是属于按份共有,同居期间的收入是个人财产吗同居期间的收入是否算共同财产应视情况而定:同居期间的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共同共有的财产,可以由共有人协议分割或者出卖。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没离婚和别人同居犯法,民法典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婚姻存续期间,和他人同居,违反了民法典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对夫妻感情带来伤害、破坏了婚姻关系,5、没离婚和别人同居犯法,民法典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婚姻存续期间,和他人同居,违反了民法典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对夫妻感情带来伤害、破坏了婚姻关系,明知她人有配偶还同居犯法吗1、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同居,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是可以追究对方重婚罪的,但是相关法律并未规定第三者的责任。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案件审理比照特别程序进行、是否需要听取被申请人意见,视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人身安全保护令以裁定形式作出。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同居受侵害亦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曾女士与男友李某同居多年,常因家庭琐事遭李某殴打。罔顾人身安全保护令 罚款500元叶某因丈夫张某长期家暴,于2015年8月、2016年1月两次向温州龙湾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获支持。反家暴法实施首日,该女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作出支持裁定。那么同居受侵害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为夺房产各执一词当和朱秀海彻底决裂后,王瑾将前男友告上法庭。据此,王瑾认为这套房子理应有她的一份,她只是要拿回自己应得的财产。至于王瑾提到的声明,朱秀海认为该声明是以两人结婚为条件而出具的,是附带条件的赠与,现双方未能结婚,故该赠与的条件不成立,应属无效,王瑾对系争房屋没有权利。朱秀海认为其本人保留的协议书是在两人共同到场的情况下进行了更改,但该意见遭到王瑾的否认。一审驳回原告请求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瑾主张双方之间有同居生活、经济收入合并的事实,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且该主张遭到朱秀海的否认,因此法院难以采信王瑾的主张。那么未婚同居房产怎么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1、被告:xx,女,汉族,xxx年x月x日出生,xxx省桐梓县人,住xxx县xxx镇xxx村xx组,3、法律主观: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同居关系子女应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抚养费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本1、子女抚养纠纷上诉状范本抚养权起诉状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有出轨行为,比如与他人同居,那么另一方在收集这一方出轨的证据的时候,可以收集哪一些证据证明另一方婚内出轨与他人同居呢,一、婚内出轨证明同居的证据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婚内出轨证明同居的证据,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婚内出轨证明同居的证据,婚内出轨证明同居的证据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有出轨行为,比如与他人同居,那么另一方在收集这一方出轨的证据的时候,可以收集哪一些证据证明另一方婚内出轨与他人同居呢。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希望快速拿到赔偿款。元甲专案组与保险公司专业谈判多次,仅用2个多月拿到22万余元赔偿款,超过当事人心理预期,获得专业口碑!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判决离婚时依据什么?双方感情已破裂,实践中有哪些: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6.因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 满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诉提起离婚诉讼的。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 一、法院判定离婚的标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 二、法院判定离婚的法定情形: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实务中,夫妻一方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直接判离。相反,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且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则法院基本都会判决不离,等满六个月以后才能再提起第二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概率比较大,但也有两次判不离的情况。如果判不离,则需要起诉第三次。事不过三,连续三次起诉,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