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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组织领导传销罪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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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诈骗罪既遂如何量刑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网络金融诈骗罪既遂如何量刑
内容:金融诈骗罪的量刑标准1、法律规定,一般金融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法律分析:金融诈骗罪即犯罪嫌疑人利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量刑标准为:诈骗数额较大的,应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其中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为: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分析:对于金融诈骗罪的量刑,一般为拘役、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等主刑并处二万元以上的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金融诈骗罪的金额与量刑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网络金融诈骗传销如何处罚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王学瑞律师2023.10.1834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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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宣传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宣传传销的活动这种行为是很容易导致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在认定犯罪上就会从客观、客体、主体、主观要件方面进行确定这样才能让违法的一方付出相应的代价。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那么宣传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1910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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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组织领导传销罪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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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会坐牢吗(合同纠纷会坐牢吗现在)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会坐牢吗(合同纠纷会坐牢吗现在)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买卖合同纠纷应当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也不会被判刑,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周春花律师2023.03.065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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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刑法》中没有集体传销活动罪,只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构成要件是:1、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2、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3、客体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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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犯罪一般会判刑多久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传销犯罪一般会判刑多久
内容:传销犯罪一般会判刑多久?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李孟阳律师2023.05.243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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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组织领导传销罪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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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传销活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集体传销活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那么集体传销活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1951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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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去做传销可以自动离婚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老婆去做传销可以自动离婚吗
内容:老婆去做传销可以自动离婚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是没有自动离婚的女方做传销活动的男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老婆去做传销可以自动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346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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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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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非宣传传销活动罪。其立案规定是: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当予以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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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宣传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那么宣传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1965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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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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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组织领导传销罪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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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入百万?低投入高回报?传销如何处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年入百万?低投入高回报?传销如何处罚
内容:案例说法2017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周某、赵某、王某在青岛市即墨区以“民间互助小额保本理财”的名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经查被告人周某、赵某、王某在该传销组织中处于“五星级别”具有培训职责和收益分配权周某另负责“大四星”工作管理团队成员。王某系赵某下线赵某系周某下线王某下线层级超过三级直接或者间接发展30余人参与传销活动。遂判决被告人周某、赵某、王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周某、赵某、王某八个月至一年零四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那么年入百万?低投入高回报?传销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3025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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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组织领导传销罪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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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集体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集体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1983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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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会被判刑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会被判刑吗
内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刑事责任则关乎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可能导致罚金、监禁甚至更严重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乙公司除了要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可能因为诈骗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区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崔玉君律师2024.03.2162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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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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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犯罪嫌疑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既遂的,一般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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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入刑标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传销入刑标准
内容:传销入刑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传销构成犯罪的只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的而立案的标准是组织发展人员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传销入刑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1915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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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传销前结算的传销货款能否支持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禁止传销前结算的传销货款能否支持
内容: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为此,法院对该案裁定中止诉讼。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案虽是因传销产品发生的纠纷,但双方结算时国家未禁止传销,双方对货款数额的结算确认合法有效,对何某要求归还货款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按照该条规定,《通知》发布之日起此前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及其传销人员应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并自行清理债权债务。本案何某与陈某是在国务院禁止传销活动通知发布之前就对所传销的产品进行了结算,结算交接货物及写下货款欠条后,双方即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那么禁止传销前结算的传销货款能否支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760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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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集体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内容: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那么集体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1947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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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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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组织领导传销罪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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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 251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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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评论 -
交通事故纠纷一定要打官司吗?当然不是!元甲律所第364期《和解大讲堂》活动教您高效和解的方法与秘诀,预估伤残等级,制定专属和解方案,让伤者少走弯路、快拿赔偿!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149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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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准备已就绪,等您莅临!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500评论 -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元甲交通律师 308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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