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我是待岗状态,去年公司只是通过 电话沟通就让我在家待岗,待岗期间我多次询问公司有让公司 给安排 工作的意向,公司均说没有消息。我想咨询一下,在我没有违反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赔偿金N+1按照待岗工资发合理吗,就我是不是可以要求按照待岗之前的正常应发工资作为补偿金的基数,这样是否合理合法 。

2024.04.02 11: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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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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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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