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世老人留下的房子 没有遗嘱 被其中一个儿子擅自出售或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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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老人生前将全家人召集在一起开过会,表示身故后将房子留给于女士,当时家里的其他人既没支持也没表示反对,去年老人去世后还没等她接收房子,于女士大姐反倒是第一个住进了母亲留下的房子,并且更换了门锁,她几次索要母亲留下的房子未果,如今双方关系非常紧张,自己的亲姐姐甚至不让她进母亲家的门,老太太名下有一套70平米的老房,因为大闺女生活困难,又对自己一片孝心,老太太便想身故后将房子给大女儿,可这个想法刚一提出便遭到了其他4名子女的强烈反对,如今为了争夺这套老房子有的子女甚至放下手头工作,由一开始的一人专职照顾到现在轮班照顾,可如今这种香饽饽的感觉不仅没让她感觉温暖,反而令她非常寒心。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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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12年6月14日,王某的奶奶因病去世,但关于该房屋的继承问题,王某与叔叔王某某、姑姑王某甲、王某乙之间产生了矛盾,因双方分歧过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城中法院,原告与被告最终被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所感动,最终促成原告与被告达成一致协议,原告王某继承该房屋并向其叔叔王某某给付房屋补偿款,其他亲属均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意识到,原告和被告本是一家人,如不能调解处理,审理中还需对房产进行评估,这样不仅耗时,还将产生评估费等费用,不利于化解纠纷,为此,承办法官从人情伦理角度,引导当事人珍视亲情,对双方做了大量说服和劝解工作,法官为了维系亲情,促进家庭和谐,耐心劝导双方顺利和解,在老人过世后,家人因一套房屋的继承问题发生了矛盾,还闹上了法庭。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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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人能独占老人留下的不动产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那么继承人能独占老人留下的不动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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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老人过世后房产如何继承过世老人的房子是不能直接申请继承的在这之前必须要做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1、房产证2、土地证3、业主档案4、死亡证明5、所有子女户口及身份证。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1、公安部门开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3、房屋所有权证书4、申请人的身份证同时需要提交复印件5、相关完税、免税证件6、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7、其他相关文件。那么老人过世后房产如何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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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套房产继承小王的妻子没有份额,配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是继承所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已经明确指定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遗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属于个人财产,《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案例】王老伯夫妇去世后给独生子小王留下了一套房产,对于这套房产的继承,小王的妻子有份吗,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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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父亲过世母亲健在留下的租贷房我们几个子女都可以继承吗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那么父亲过世母亲健在留下的租贷房几个子女都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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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是普通的房东与房客的关系,但在房东之一过世后,房客黄某恩却突然变成房产的受赠与者。而且,该房产是林某发继父留下的房产,由其7名子女分别继承,林某发兄弟也无权将房产随意赠与他人。房客坚称房产是房东真心赠与 对于林女士等的质疑,黄某恩则坚称,房产确是林某发兄弟真心赠与的。法院判决撤销该赠与行为 林女士认为,黄某恩伪造《赠与书》,黄某恩则坚称《赠与书》是老人真实意愿表示,双方纠缠不清,林女士遂将黄某恩起诉至法院。近年来,类似于林女士与黄某恩的房产纠纷时有发生。那么有智障的房东将房产赠与房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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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老人留下代书遗嘱两人见证赠予是否合法有效无效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代书遗嘱区别于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它是我国法律所认可的公民多种遗嘱中的一种也是遗嘱人所立遗嘱的表现形式之一。此外我国民法典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各种遗嘱均无效。代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那么老人留下代书遗嘱两人见证赠予是否合法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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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老人一套房产先留遗嘱而后又办理赠与,为儿孙留下纠纷先办继承再履行赠与合同 济南天桥区的李老太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生前为一套房子办理的遗嘱公证和赠与公证给她的儿子和孙子留下了纠纷隐患,在她去世五年多后,还没有彻底解决。就这样,一套房子李老太进行了两次处理,从而给她的儿孙留下了没完没了的诉讼、上访、投诉。而后他又起诉公证处,让法院撤销赠与合同公证,也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在她小儿子继承遗产后,按照合同法,李老太与她的孙子的签订的赠与合同仍然有效,她的孙子有权向李老太的儿子提出要求,让他将房产赠与给他。那么老人一套房产先留遗嘱而后又办理赠与,为儿孙留下纠纷先办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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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早年妻子王某因病去世,潘某老人一直未再娶。为防止本人去世后有任何人争议,现本人立下遗嘱给契女方某收执”。由于听从老人的叮嘱,方某将遗嘱悄悄收藏起来,没有告诉潘某的子女。方某对此不服,上诉至中山市中级法院。她认为老人的遗嘱充分反映了对晚辈的一片真情,老人的真实意思是为避免亲生儿女有争议,而以“遗嘱”的方式赠与没有血缘关系的契女房产,一审判决违背了老人对其财产处分的真意。潘氏兄妹认为,事实上应是父亲生前承诺赠与房屋给方某,但结果是未能交付。二审法院判决对涉案“遗嘱”的性质问题作了明确界定。那么过世写遗嘱房子不留子女反留租客引发争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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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老人突然故世房产赠与是否有效 2007-06-19作者:来源:上海法治报 去年九月,王女士的公公来到本市某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手续。老人欲将自己名下位于市区的一处房产,赠与给王女士尚未成年的儿子。本案中,王女士的公公在公证处明确表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未成年的孙子,这时需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明确表示接受赠与。如果该内容已经公证处登记记载于接待笔录中,王女士的公公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即王女士本人也均在笔录上签了字,那就表示双方实际上已形成了书面合意。至于王女士的公公在公证文书做出前因病过世,没有完成赠与公证的全部手续,应当不影响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那么老人突然故世房产赠与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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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老伴过世配偶有没有继承权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案例王*清老人的妻子肖*秀7年前因病去世,今年11月初王的住地拆迁还房时,肖的4个儿女竟然拿出一份“四人平分母亲房产”的公证书,王作为配偶竟然没有分房的权利。易同时说,由于二哥在外地打工不常回家,王*清可以住在二哥家直到过世,但房屋所有权还是二哥的,他们愿意与老人签订该房的使用协议。对此王表示不能接受,并对公证产生质疑。那么老伴过世配偶有没有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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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何-氏夫妇尽心尽力地照顾熊老伯的生活起居。之后数年,熊因病曾多次住院,都是何-氏夫妇在身边悉心照料。2007年2月,熊老伯病故,何-氏夫妇继承了熊的房屋,一直居住至今。然而,今年6月,熊老伯的女儿将何-氏夫妇告上法院,称后者没有任何理由占有并使用其父亲遗留的房屋;她作为房屋继承人,拥有对房屋的处分权,要求何-氏夫妇无条件归还房屋。柳南区法院审理认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熊老伯生前以证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住房遗赠给何-氏夫妇的行为依法成立。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熊的女儿的诉讼请求。那么老人过世留房子引发的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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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那么民法典中老人过世房产继承多久可以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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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根据《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后翻悔的,须在遗产处理前提出,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认。那么民法典规定老人过世有遗嘱可以过几年再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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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岁老人交通事故抢救无效伤亡,次要责任,家属第一时间找到元甲律所介入,在40天内获赔80万元和解拿到高额赔偿。这不仅仅是律师的责任,更是家属的希望
侄子对叔叔进行了赡养义务,叔叔过世,侄子有财产继承权吗?继承纠纷错综复杂,专业律师介入理清权利与义务,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圆满的结果!
被继承人2019年10月再婚,2020年3月脑出血,在此情况下再婚配偶让被继承人立了两份遗嘱,被继承人2022年5月过世,再婚妻子要求按遗嘱继承房屋75%的份额。 经过我们几个律师的努力,对方遗嘱被推翻,我们比对方多继承了12.5%的份额。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成功案例来了👍,房改时帮父母进行出资,父母留下文书说今后房子归他所有,这样的文书算是遗嘱吗?我方认为不是遗嘱,对方一直坚持,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诉求。 大家要让老人立遗嘱必须谨慎,否则很难支持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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