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拿犯罪嫌疑人手机侦查阶段我可以登录犯罪嫌疑人的微信嘛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要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犯罪证据。而提供犯罪线索,对案件侦破是非常重要的,提供重要线索的,有助于公安机关破案,家人提供犯罪线索给司法机关算不算犯罪嫌疑人立功?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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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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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那么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需要撤销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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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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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能与刑罚混同。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在刑事判决作出前,向公安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刑事判决生效后,犯罪人只能服刑场所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拘役刑。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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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应当事先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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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家属探视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第三十条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第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那么家属探视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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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逮捕手续;决定不予逮捕的,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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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会直接办理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只有在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律师积极申请的情况下,检察院才有可能办理取保候审,这两种情况如果取保候审,需要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办理,准确的说能否办理成功在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报批捕的时候最为重要,以上两种情况如果在公安机关不能取保候审,在检察院申请起诉阶段和法院审判阶段,取保候审几乎是不可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虽然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取保候审的权利,但在办案实践中,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法院审判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侦查阶段都会直接办理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rdquo。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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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 可以委托 辩护人 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但是只能 委托律师 作为辩护人,法律主观: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法律分析: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2、是指在侦查阶段,执法人员如有刑讯逼供等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律师可以代为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不可以聘请律师1、可以,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哪些权力。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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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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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对嫌疑人拘留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检察院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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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多长时间刑事拘留一般为14天,最长37天。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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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犯罪j并非一定要负刑事责任。因此,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还必须排除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检察院提起的犯罪嫌疑人在境外案件,人民法院审查后,按不同情形处理。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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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借钱不还报警了警察会怎么处理? 1、欠钱不还的报警警察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理的,毕竟这是属于民事方面的纠纷,并不会属于刑事犯罪。只是说如果已经获得生效判决,在申请执行阶段存在着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处理。 2、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 3、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 4、当事人报警的,警察一般只会做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交通肇事撞死人是赔偿还是坐牢? 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发生,如果肇事司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并且追求其刑事责任,同时,作为死者家属可以向肇事司机主张死亡赔偿金。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满足一定条件的话,即便赔偿了也要坐牢。值得一提的是,赔偿虽然不决定但是影响刑事犯罪的量刑,换言之,不赔偿一定坐牢,赔偿了也会坐牢,但是能减少坐牢的时间。 因为法律有规定,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在和解协议中被告人要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过的事实。同时还要通过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以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死者家属谅解,在赔偿损失方面要写明赔偿数额与方式等。如果死者家属愿意和解,那么便可以请求或者同意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反家庭暴力法》🚩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元甲刑事律师 一年四季 一日三餐 奔波在祖国的山南海北 ! 通过法律武器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 保护被害人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