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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为缓刑犯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如果该犯原来有工作的还要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那么缓刑执行机关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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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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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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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缓刑的执行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不能认为缓刑不用坐牢就可以随便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能遵守也就可以理解是不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或者说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首先,法院在考虑宣告缓刑之前一般会向拟作出缓刑宣告的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发送《缓刑调查表》,这一操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被告人在户籍地具备执行缓刑的帮教条件,一旦确定该地为缓刑执行地,当事人是要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的,可以理解为登记在册的人员,缓刑考验期结束,严格遵守矫正干部的教育,经评估核准后,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就算顺利通过,就不用去监狱服实刑,且缓刑准确来讲并非&ldquo。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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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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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欠款逾期暂时无力偿还会坐牢吗1、法律分析: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巨额债务,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法律分析:缓刑期间因债务纠纷拘留一般不会收监,但是,行为人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才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但如果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有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书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需要坐牢,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会坐牢吗1、没能力还钱,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还有可能因为沟通不好,被以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罪而入狱坐牢。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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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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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缓刑执行的意思:一般指的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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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缓刑他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通俗一点来说,就是缓刑也是属于处罚方式。也是犯罪后的一种执行形式。只是说缓刑可以让你在监狱外面服刑。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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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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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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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缓刑当然是在判刑后再执行。缓刑是指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和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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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某种意义上,判处缓刑后确实不需要进监狱关押,被告人能得到一定的自由&mdash,2020年6月18日发布的《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除了要遵纪守法外,更要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其中包括定期报告、定期学习,接收监督管理&hellip,简单来说,判处缓刑后被告人不需要被关押在监狱中,但是在外活动范围、行事范围仍然会受到限制、看管,缓刑考验期是指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刑法》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一、缓刑的概念缓刑是指对被告人先行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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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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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会,这个是要你去法院传话你,要你来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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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缓刑的执行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不能认为缓刑不用坐牢就可以随便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能遵守也就可以理解是不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或者说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首先,法院在考虑宣告缓刑之前一般会向拟作出缓刑宣告的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发送《缓刑调查表》,这一操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被告人在户籍地具备执行缓刑的帮教条件,一旦确定该地为缓刑执行地,当事人是要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的,可以理解为登记在册的人员,缓刑考验期结束,严格遵守矫正干部的教育,经评估核准后,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就算顺利通过,就不用去监狱服实刑,且缓刑准确来讲并非&ldquo。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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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而缓刑犯确实是被判处过一定刑罚的,虽然宣告暂缓执行,但却保留着执行的可能性,即是否执行原判刑罚取决于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者严重违反有关监督管理规定,因为缓刑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直白来说还是刑事处罚,因此缓刑会留有案底,对于判处的缓刑的当事人来说 ,虽说缓刑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减轻了判罚,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案底,因为缓刑是一种刑事处罚制度,一旦执行,就意味着当事人触碰了刑法,因此缓刑肯定会留案底,不过最重要的是缓刑的实施减轻了当事人的处罚压力,使得自己所受的处罚力度也在不断减少。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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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被判缓刑如果没有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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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现在很多犯罪嫌疑人因为犯罪情节严重,犯罪危害较大,可能被判处死刑,有的可能符合死缓的条件就判处死缓,那么死缓刑执行什么意思,又是在哪里执行的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依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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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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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犯罪分子执行缓刑,一般需要以下条件: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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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那么缓刑与监外执行的不同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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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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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及时补办身份证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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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为降低贵狱地看押风险,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保障吴某的疾病能得到良好治疗,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及《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之规定,特为吴某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请依法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那么缓刑执行时保证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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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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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自己要向监督单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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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缓刑期间,如果不存在仍有其他未被发现的罪行或判决宣告前没有其他罪行未被判决,且在缓刑期间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判决宣告中的禁止令的,在考验期满后,原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但是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全称为刑法的暂缓执行,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也就是说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人不能缓刑,那种&ldquo,由此看来,缓刑就是暂时不用坐牢,甚至表现好的话可以免除坐牢的一种监管观察的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罪犯居住社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机构负责执行,5、宣告缓刑后对罪犯所居住的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也就是说对缓刑活动区域内生活的人不具有威胁性的,但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没有通过考察机关考核的,也就是说仍存在收监服刑必要的,则继续执行原刑罚。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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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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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判缓刑应按下列方式予以执行:1、执行机关应当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犯罪分子在的缓刑考验期满,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有漏罪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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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判处缓刑不需要坐牢。因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应在居住社区内依法接受社区矫正,这意味着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是在监狱或其他场所执行刑罚,因此被判处缓刑不需要坐牢。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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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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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判6个月缓刑1年即判决后的1年内不再犯罪,如果缓刑期内无不良表现,则原判六个月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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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现实情况中,经常需要外出打工,会非常不便,这时,就要在法院判决时候,确定好执行地(尤其要关注户籍地和工作地),尽量讲材料交齐,防止后续麻烦,现实中有很多回户籍执行,导致不能在原地方工作的,此情况也适用于谈对象,外出目的地司法所等司法行政机关协助管理,执行地司法所会打电话、微信实时视频等掌握外出动态,需按时返回、销假,参考请假、外出规定,这种申请成功率较高,会要求学校或者当地司法所等司法行政机关协助管理,目前经常跨市、区的,可以简化审批手续,申请类似于通行证的文件,经常外出打工的会比较关注,那么,成功率大不大,请关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新闻,只要有批准的,一般会发布相关新闻,可以自行预估下成功率,如需要外出,必须请假,请假需要正当理由,如探亲、看病等,打工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除非变更执行地,但手续多、材料多、难度大,3、我在A县执行缓刑,但是经常外出打工,可以吗。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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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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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但要报经公安机关批准并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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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缓刑的执行方式是什么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对该犯罪分子新犯的罪或者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重新决定对其执行的刑罚。如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么缓刑执行的机关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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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为什么判两年很难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法定减刑的幅度是多少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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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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