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某第三方交易平台出售了游戏账号,并作为乙方签订了网络虚拟财产居间转让合同。合同规定,若甲方购买的账号发生了找回,且在并非乙方(我本人)发生找回的条件下,我仍然需要承担支付甲方被找回账号货款的义务(若最终乙方无法协助甲方及丙方(交易平台)进行账号找回工作)。但相关法律及游戏出版方协议明确规定不支持账号交易行为,那么此时,我作为乙方并未发生实质性违约,但仍然需要承担支付被找回账号的货款的义务是否合理。

2024.05.11 09: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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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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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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