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姥姥的房子拆迁了,分了四套房子,然后我姥姥有三个女儿,我妈是老大,我爸是上门女婿,然后当初分家单上写的是我妈赡养我姥姥,房子由我妈继承,我姥姥一直都是跟我们一起生活的,但是,我小姨的分家单上缺了宅基地由我妈继承,我二姨说他的分家单丢了,然后一开始我妈说给我两个姨一人一套90平的,我两个姨要130平的,还想要200一平的装修费,我妈不给,然后我姨要起诉我妈,这种情况怎么办。

2024.08.16 21: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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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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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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