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房屋租赁合同时,除房租水费外,并未明确其他费用,现又要求交卫生费,照明费,电费每人每月50元,住的是合租房,卫生间,厨房等都是公共区域,请问这样再额外收费合理合法嘛?

2024.08.17 12: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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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高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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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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