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学生,7.6号在东莞跟了一个中介打工,中介以10➕3块的工价让我们做到8.25号,如果做不到就以10块工价给我们结算工资,在工作到最后期限的时候,用工单位的经理说让我们多做两天如果我答应了,他们就会去跟中介讲,我也同意了。然后我做到27号离职以后工时也跟厂里对完了亲眼看到的没有问题然后我就离开了今天给我结算工资以合同上超过工期两天延期1个月结果现在离职属于未做满合同期要以10块结算我的工资并且我的工时到他们手上直接少了100个工时左右,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2024.09.02 19:07:06
1人收看
杨一凡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1131 人赞同
300 人不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