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彩礼的规定
彩礼退还的规定如下:
1、一般情况下,彩礼视为婚前赠与,离婚时不予返还;
2、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等情形,属于法定退还情形,且后两种情形,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