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合伙股东管理制度
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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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车辆肇事合伙人承担刑事责任吗需要看合伙人在交通事故里面是否产生的作用。还要看造成的后果和司机的违法行为不是所有肇事者全责都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那么车辆肇事合伙人承担刑事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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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伙开公司散伙后该用什么方法保证自己权利不受损害该问题涉及公司法律事务。一者如果公司管理人员违法公司章程、会计管理制度侵害股东权益、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权!二是要歇业的需双方一致同意;三是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的业务。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那么合伙开公司散伙后该用什么方法保证自己权利不受损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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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1、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债务清偿的基本制度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制度关系到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等多方市场主体的利益关切,是合伙制度消极责任体系中的核心问题。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二是有限合伙人的维权之诉。即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提起诉讼,类似于公司法中的股东诉讼;三是有限合伙人的代位之诉。那么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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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伙开公司工商登记无自己名字是诈骗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时合伙企业没有登记自己名字的一般不属于诈骗有可能是工商管理部门出错所要以向工商管理部门咨询才能确定是什么原因。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不过合伙人清偿全部合伙债务后可以请求其他合伙人清偿。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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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隐名股东承担债务吗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隐名股东承担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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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缪某俊与魏某玲系亲戚关系2006年5月两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120万元创办某化工有限公司利益各分享50风险共担魏某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缪某俊魏某玲产生矛盾双方曾于2008年12月28日经协商决定终止公司业务并将公司的部分设备封存。法官在审理中了解到股东缪某俊魏某玲虽系亲戚关系但纠纷发生后双方矛盾极为深重互不来往双方还多次因肢体冲突而由派出所出面解决。经反复研究最终决定尝试说服缪某俊以合适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魏某玲。在承办法官的巧妙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当场签署履行了调解协议。那么合伙纠纷案件该如何调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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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新入股的股是否东需要对入股之前公司欠的债务承担责任通常,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新入股的资金将会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因此它将拿来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那么新入股的股东需要对入股之前公司欠的债务承担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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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经营主体,合伙各方作为股东,则中途退出的问题就是股东退出的问题。中途退出主要涉及的核心问题是:投资,要不要返还?如何返还?返还多少?根据创业所设立的目标主体类型,有不同的解决方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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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那么民法典中独资股东如何承担公司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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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限合伙企业是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但需要合伙协议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企业对外担保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或仅经董事会决议的,对外签署的担保合同仍构成无权代表。企业要求担保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还应当对与反担保有关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对于审批人超越权限审批的担保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那么有限合伙企业能否对外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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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时,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公司的债权人不可以向股东讨债。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没有依法进行清算的,如未清算、拖延清算、恶意清算等等,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即使公司已经注销了,公司股东仍然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独立性,是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重要前提之一,要是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那么公司实质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没有显著不同,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债权人是否能向股东要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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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伙做生意法律责任怎么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法律定义个人“合伙”就是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经过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就成为法律上的“合伙企业”。合伙的出资方式“合伙”是一种“人合”的组织,不同于“人合兼资合”的“公司”实体。公司股东一般只能以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等四种方式出资,而合伙人除了可以上述四种方式出资外,还可以劳务、技术、管理经验、商誉甚至以不作为的方式出资,只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即可。那么合伙做生意法律责任怎么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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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那么独资股东如何承担公司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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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债权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是公司法利益平衡的重要方面。然而,现行立法允许公司投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同时,却不足以保护公司合伙人的债权人利益。再次,对因公司合伙人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了公司利益损失,以致公司债权人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的情况,在公司自身不具有过错的情况下,该事务执行人应在公司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受损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责任,并对公司受损利益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公司合伙人的债权人利益如何维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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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因为《公司法》对其作出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如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造成实践中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等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收购股东的股权,这类纠纷也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股权转让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即股份转让纠纷)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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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做道路施工项目,随后两人退股,完工后甲方一直未支付当事人工程尾款。通过天用律师申请仲裁,裁决对方支付当事人工程款869万元,同时对方承担了我方的保全费、律师费、80%仲裁费,帮助当事人获得了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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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客户为希腊某律所股东,在网络上遭受了严重的网络侵权,导致律所流失了大量客户,天用律师团队帮助其维权成功,造谣者进行删帖-道歉-赔偿👏👏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意是合伙共同成立公司经营,不料合伙人之间却产生分歧并导致被诉,邢律师再次力揽狂澜,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