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票购买凭证丢了怎么办?
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内容:对于一方婚前的财产,一般在提供购买发票、合同或完税凭证后,法院将予以认可。关于怎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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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凭证式国债的定义是什么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全国有40家银行及邮政储汇局,近8万个网点办理凭证式国债的销售和兑付业务,大部分城乡居民都可以就近购买到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持有到期的兑付收益高于相同期限存款缴税后的实际收益;提前兑取按持有时间设定分档利率计算利息,大大高于银行存款提前支取收益。凭证式国债与商业银行柜台发售和交易的记账式国债有什么主要区别?因此,投资者购买记账式国债于到期前卖出,其价格是不能提前预知的,要承担一定的利率变动风险。那么凭证式国债的定义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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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发票能否作为付款的凭证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由此可知发票并不是开具、收取的已收付款凭证,也即发票是财务上应收款或者应付款的合法凭据而不是指已收款或已付款的凭证。因此公司不能仅凭货物的全额发票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全额货款还应提供其他证据材料进行辅证。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是开票方留存备查的凭据,发票联是收票方付款的凭据,抵扣联是收票方办理扣税手续的凭据。那么发票能否作为付款的凭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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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购买交强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行驶证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2008年8月开始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必需购买车辆交强险。以坐以下为例其中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0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950元营业出租租赁1800元。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销售发票进行判断。那么购买交强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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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罪量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量要素刑法未作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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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举例,李小姐和男友经过看房大战,敲定一套1室1厅的二手房,首付要付40万。恋爱期间合伙买房注意事项1、对内关系,是按份共有,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因此,购房时不要忘记对各自出资额做约定公证。保存支付房贷凭证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屋,一般来说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恋人婚前购房最好采用“联名”方式,把两个人的名字写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那么恋爱期间购买房屋要注意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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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于暂时未找到买家,张某同意暂时出租给张某,双方签订了租期三年的租赁合同。何某得知后,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张某和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主张优先购买权,要求以70万元购买该房屋。张某和刘某辩称,房屋实际成交价为120万元,而非70万元,并提供买卖合同、付款凭证、中介费发票、中介盖章的居间协议等证据。何某与张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何某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本案中房屋的实际成交价为120万元,何某在承租该房屋时就明知这一价格,应当认定张某作为出租人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现要求以备案合同价行使优先购买权,不予支持。因此,承租人显然不能以此价格主张优先购买权。那么买卖价格不一致 承租人应该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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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专票和普票都是一样的,对自己本身没有什么影响,对购买方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免税货物或劳务(服务),或应税货物或劳务(服务)未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均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区别:专业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只能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普通发票用&ldquo,表示,普通发票五联版用&ldquo。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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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而有意实施或者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买的主观心理状态;4、罪量: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量要素,刑法未作规定。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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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凭证式国债与记账式国债的主要区别有哪些利率和购买方式不同。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可在发行期间内到各网点持款填单购买。凭证式国债以百元为起点整数发售,按面值购买。发行期过后,对于客户提前兑取的凭证式国债,可由指定的经办机构在控制指标内继续向社会发售。投资者在发行期后购买时,银行将重新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单,投资者购买时仍按面值购买。记帐式国债的购买记帐式国债是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记帐的方式办理发行。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的利率两者利率不一样,而且记账式国债是一年一次或多次付息,而凭证式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那么凭证式国债与记账式国债的主要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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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罪量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量要素刑法未作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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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需要准备的过户资料卖方(原始所有者)1.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4.原购车发票(红联)或上次过户发票(红联)原件及复印件5.购置税完税证明6.卖方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买方(新所有者)1.新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登记、转移、注销登记表/转移申请表3.如遇所在城市限购,需准备中签指标书原件4.外地户口有本地上牌指标的,需要准备居住证或暂住证5.买方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汽车过户的流程1、首先原来的车主和买家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然后原车主还需要携带好机动车驾驶证,购买汽车的凭证还有机动车的登记证,这都是过户必备的材料,2、然后双方要一起带着材料去车管所,一般是会有专门的过户大厅或者是办理过户手续的窗口,如果没有的话我们也可以询问工作人员,会需要我们填写申请表,我们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就可以,汽车是可以进行过户的,汽车过户也就是把车辆的所有权从一个人的名下转移到另一个人的名下,这需要双方一起带着身份证,驾驶证,购买汽车的凭证还有机动车登记证等去当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4、检查没问题之后我们需要回到车管所的大厅,需要进行过户的费用支付,如何支付是由双方进行协商的,5、之后新的车主就可以去选取新的汽车车牌,还可以领取新的行驶证了,过户手续也就全部顺利完成了,3、汽车会被开到指定的地方进行检查,而且还会拍下汽车的照片,如果通过了审核,拍的照片就会被贴在记录本上面。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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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包工包料盖彩钢库房需要把人工费加到材料费里面一起开具发票或者分开按照人工和材料分别开具发票,包工包料的工程属于建筑工程业务的一种,都是开具建筑业发票的。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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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买车只给发票不给收据吗购买车辆的时候,开具销售发票是必须的,而要不要出具收据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如果购车人交纳定金的,一般是会开收据的。相关法律规定《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那么买车只给发票不给收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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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涉及笔迹鉴定,为了最大程度的帮助当事人争取利益,调取取款凭证,以进行笔迹鉴定。注:调取北京银行的取款凭证,需要在总行调取。
未成年人超出其年龄智力程度购买游戏点卡,监护人可依法追回充值款!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1999年购买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迁分配2套房,卖方自2014年反悔持续起诉,持续了十年的战争终于画上了句号👏👏👏客户说:我们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再婚家庭的3个子女遗产继承纠纷,对于房产购买出资、遗嘱真实性等问题,三人各执一词。元甲律师梳理案件关键点,寻求有力证据,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北京朝阳区的房产,获得当事人的赞誉与口碑!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