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可以同时支付吗?

2022.01.02 1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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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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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一般来说,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不可以同时缴费参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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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职工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国务院备案。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无锡首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交通费案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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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无锡首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交通费案

    内容:一家制造公司的工伤职工邹先生,近日结算到了无锡市社保中心核定的工伤转外就医交通费。12月11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今年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无锡出现了首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交通费案例。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今年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今年起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于是工伤保险部及时向单位和该工伤职工解读了该项新政,告知职工保存好相关的交通费有效票据。那么无锡首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交通费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899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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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不可以同时缴费参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死亡赔偿金支付金额怎么计算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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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死亡赔偿金支付金额怎么计算

    内容:死亡赔偿金数额是多少一、首先,要向当地劳动和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死亡赔偿金采取定型化赔偿模式,即赔偿数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客观标准以二十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那么死亡赔偿金支付金额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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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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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可以分开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2022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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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2022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内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城居保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二是城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那么2022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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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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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交社保生育给报吗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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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男方交社保生育给报吗

    内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生育保险男性能报销女性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需确定女方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如:1.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女方相应的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付,男职工不在申请一次性补助,在各项生育相关的费用上,国家都尽量考虑周全,除了规定的这些费用外,还会根据情况拓宽生育医疗费用的保障范围,那么,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具体费用呢,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王学瑞律师
    2023.07.0480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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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一般不会全额由个人交或者单位交的,都是按比例缴费的,这个险种一般都是医保中心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要看购买的保险种类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恢复或支付赔偿金 选择权在职工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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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恢复或支付赔偿金 选择权在职工

    内容:王某在某公司从事文秘工作,今年6月,公司以他与同事赵某吵架为由,依据单位规章制度,解除了他们的劳动合同,与公司协商恢复劳动合同关系未果后,王某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但仲裁委同时查明,王某的工作岗位已有人代替,恢复王某的原工作岗位已不可能,况且该公司拒绝承认错误,于是有人提出为了王某的利益,应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该公司支付王某赔偿金。可见,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仲裁或诉讼中可以有两种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赔偿金,而该选择权在劳动者。那么恢复或支付赔偿金 选择权在职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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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299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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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医保转成居民医保具体办理流程为:第一步,须先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需要停交医保的,如果是单位职工,不可以停,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医保。如果是已经离职了,单位停止缴费,劳动者也不自行缴费,医保会自动停交。第二步,要到所居住社区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参保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女职工怀孕公司辞退怎么赔偿,女员工怀孕被辞退怎么赔偿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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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女职工怀孕公司辞退怎么赔偿,女员工怀孕被辞退怎么赔偿

    内容: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在怀孕期间被辞退,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赵女士问:我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现在怀孕几个月了,公司想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2023.01.036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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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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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鉴定的钱谁来支付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伤残鉴定的钱谁来支付

    内容:法律主观:用人单位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的,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6、工伤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费用的支付:(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法律规定,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通常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但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行垫付,确定责任方后,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因此,如果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了伤残,那么伤残鉴定费用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的,因此,如果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了伤残,那么伤残鉴定费用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的,因此,如果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了伤残,那么伤残鉴定费用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的。

    李孟阳律师
    2023.10.1386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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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不能够同时交,每个人退休以后只能享受一份养老金的待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企业职工病假工资规定2023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企业职工病假工资规定2023

    内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计算,张某的病假工资为:1800×,例如,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则病假工资为2000×,在这种情况下,李某的病假工资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计算方式为:病假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支付病假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约定支付病假工资,根据规定,职工在病假期间的工资按照以下方法计算:连续工龄不满 2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60%计发。

    吴梦云律师
    2023.09.1355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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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筹资水平低于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另外,职工医保不享受政府补贴; 居民医保是由个人缴费,同时会享受一定的政府补贴。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般为50%-70%。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同是国家的医保政策,不存在哪个好哪个不好,只是两个政策的保障人群不一样。 如果是职工就要参加职工医保,如果适合参加居民医保,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内容: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用人单位辞退职工,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1140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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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医疗期间内如何支付工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职工医疗期间内如何支付工资

    内容:职工医疗期间内如何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那么职工医疗期间内如何支付工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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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823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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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3、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二十五条 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 企业破产清算应优先支付职工工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企业破产清算应优先支付职工工资

    内容:企业将破产 还欠仨月工资破产清算应优先支付职工工资霍先生在一家企业工作已经快6年了,近两年由于企业管理不善,经营陷入困境。律师答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建议霍先生等职工先与企业方面积极协商,使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得到及时合理解决。如协商不成,就要尽快到劳动仲裁立案,等到公司破产清算时,会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职工工资等待遇。那么企业破产清算应优先支付职工工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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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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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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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单位给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则女职工休产假时可领取生育津贴而不是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才有产假工资,由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企业是否支付工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企业是否支付工资?

    内容: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那么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企业是否支付工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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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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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依据你们的装修合同进行起诉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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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多少

    内容: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在就医(住院)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那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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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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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有可能重复,但领取养老金时不允许同时领。退休时只能二选一,保留一份,按保留的这份的标准领取养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职工拒绝外迁,公司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职工拒绝外迁,公司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

    内容:公司在A省份,现在将生产工作车间搬到B省份,那么公司外迁,职工拒绝跟从,公司是否要给经济补偿?目前,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对于公司转型、整体搬迁,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没有具体的操作规定。而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搬迁在本市同一行政区内,对劳动者的生活基本没有影响或造成的影响很小,劳动者拒绝服从搬迁,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搬迁在本市内跨几个行政区或本市区域外的,对劳动者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劳动者拒绝服从搬迁,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除或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职工拒绝外迁,公司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117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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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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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衔接?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衔接?

    内容: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三)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黄东洁律师
    2022.03.0363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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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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