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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局主要管养路费,营运证等,是事业单位警主要管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处理交通事故等,是执法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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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那么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的地域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2961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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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诉讼的管辖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诉讼的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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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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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管辖和受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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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那么交通案件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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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的选择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人身财产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受诉法院是当事人对事故发生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行使选择权后确定的案件受理法院。受诉法院地如为经济发达地区相应的数额标准较高如为贫困地区数额标准较低直接影响到当事人获赔金额的多少。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的选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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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条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的管辖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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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交通事故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那么交通事故怎样选定管辖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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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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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的行政管辖怎么确定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那么交通事故的行政管辖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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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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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因车祸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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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交通肇事管辖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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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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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可以由两个法院管辖,一个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另一个是被告住所地法院。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选择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包括受害人本人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在起诉前提出申请,这时,律师事务所的申请行为实际上就是交通事故受害人本人的申请行为。很多交通事故受害人有顾虑,自行申请鉴定后作出的伤残鉴定报告是否会被法院采信。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管辖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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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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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应由谁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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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如何确定管辖一、只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1.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2.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处理交通事故。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如何确定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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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管辖法院具有可选择性即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法院也可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因为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地法院的标准计算的而不同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赔偿金额的多少。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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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的几种情形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受害人因事故身体收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其不可能在一个时效期间内主张全部损失。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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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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